|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3年广东省遴选公务员的面试公告

时间:2013-12-04 11:15:00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根据《广东省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就我中心2013年广东省遴选公务员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3年12月10日进行,面试时间为半天,下午4时开始。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3号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15分钟(即下午3时45分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考场报到。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连同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2.考生不得介绍自己,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3.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4.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5.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6.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12月4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