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
6月8日,住建部发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是今年的第一次减息。
通知要求,从2012年6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10个百分点,由0.50%下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10%下调至2.85%。
从2012年6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0个百分点,由4.90%下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45%下调至4.20%。
从2012年6月8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住建部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按有关通知精神抓好落实,从6月8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已作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