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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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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制度

时间:2014-11-20 16:50:5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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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促进住房公积金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质询权和监督权,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树立住房公积金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单位第一新闻发言人:莫植贵(主任),第二新闻发言人:张振勇(副主任),综合科科长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单位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单位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二)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我单位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四)建立单位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五)做好外地记者到我单位采访的接待工作。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网站)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三)涉及单位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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