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黑社会”与“恶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宣传之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就是“黑社会”与“恶势力”,两者都具备一定的组织形态。
让我们看看
“黑社会”与“恶势力”这对坏兄弟的共同“基因”!
暴力性
为达自身不法目的,通过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也是黑恶势力常用的犯罪手段。
逐利性
黑社会和恶势力犯罪分子作恶斗狠目的都是为了拼命攫取经济利益,供自己享乐。
组织性
黑社会和恶势力都是一群臭味相投的作恶之人,为了欺压百姓、谋求不义之财的罪恶目的而走到了一起,甚至还开起了公司、合作社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
划重点!
“黑社会”与“恶势力”的区分究竟在哪里?
从组织形式上看
黑社会: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恶势力:有一定的组织,经常纠集一起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从经济特征上看
黑社会: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其影响力足以对某一经济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实现垄断,甚至出现明显公司化运作特征。
恶势力: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层次较低。
从危害性上看
“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区别于一般犯罪集团最根本标准。如何认定?
一是“公开”
即该组织在一定区域内已经产生了公开的、广泛的“震慑力”,导致相关公众对该组织表现为“闻之色变”的心理状态。
二是“逐利”
在其所控制的领域内攫取经济利益,已达到了“称霸一方”的程度。
三是“危害”
犯罪组织是否利用金钱、权力、寻求保护伞等方法,建立了以暴力和暴力威胁等犯罪手段为后盾的反社会秩序。
看到这里,大家应有了一定了解
这对罪恶的孪生兄弟可以说:
“黑”是“恶”的大哥,“恶”是“黑”的小弟。
“恶”是“黑”的初级形态,“黑”是“恶”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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