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指南
(2025年2月)
一、申请商转公的对象:
符合如下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湛江市行政区内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了商业贷款且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本人或配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二、商转公的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须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除需满足我市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不少于12个月;
2、商业贷款最近5年逾期累计不超过6期,连续不超过3期,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3、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除原商业贷款对应抵押登记外,未设立其他担保物权、居住权,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三、商转公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单方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双方为90万元(如有调整按新政策规定)。但申请的贷款额度与商贷的贷款余额、年龄、收入 、缴存余额、缴存年限、个人征信、公积金提取额度等因素有关;
2、贷款期限:商转公贷款期限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相关规定执行,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年限;
3、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和3.325%。首套房认定标准:职工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已结清该笔贷款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在当地名下没有成套住房的;二套房认定标准:职工家庭成员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该笔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在当地名下有成套住房的。
四、办理流程:
1、借款人(有共同借款人的由主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提前还款申请;(借款人也可以先电话联系银行的“商转公”业务办理网点进行初步测算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预测通过后同时预约申请面谈时间)
2、借款人获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商转公”提前还款后(或通过电话测算及预约后),向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网点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相关资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网点对借款人及配偶的贷款申请实行面谈、面签制度,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与借款人预签订《湛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和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相关资料,并及时递交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核、审批;经审查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经批准的商转公贷款,取得抵押权他项权证后,公积金中心将贷款发放至业务承办银行过渡账户用于偿还原商业贷款。
五、办理所需资料(使用A4纸复印,原件备查):
1、身份证;
2、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复印2份);
3、收入证明(原件2份,注明月均收入、职务、职称、工作年限)及近一年银行代发工资流水(复印2份)(只有需要列入家庭收入核算还款能力但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配偶才需要提供该项资料);
4、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5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流水)(原件1份、复印件1份)(湛江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需要提供该项资料);
5、购房发票(复印件各2份);
6、购买住房合同(复印件2份)
7、供楼存折或卡(复印件两份);
8、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2份);
10、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复印件2份);
11、商业贷款还款记录、还款计划(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商贷银行提供);
12、商业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同意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六、有以下情况的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1、公积金账户处于异常状态,比如:封存、冻结、销户等情况的;
2、职工家庭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者已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的;
3、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中(以下简称信用报告)存在当前逾期尚未偿还的金额;
4、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信用报告最近5年存在连续6期以上或累计超过24期以上的逾期记录;
5、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的;
6、申请“商转公”的商业贷款最近5年逾期累计超过6期、连续超过3期或当前存在逾期贷款余额;
7、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住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除原商业贷款对应抵押登记外,还设立了其他担保物权、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8、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不属于房屋产权所有人;
9、原商业贷款是用于商业用房、写字楼、公寓、商铺、别墅、车库等其他用途房产的;
10、原商业贷款属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
11、商业贷款的银行不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目前可以办理“商转公”的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发银行、南粤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13家银行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如果原商业贷款不属于上述银行则不能办理;
12、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七、商转公业务办理网点:
八、业务询问地址及电话:
1.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9-3310068
单位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3号二楼
2.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雷州办事处
联系电话:0759-8813745
单位地址:湛江市雷州市雷城镇群众大道008号建行大厦二楼
3.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江办事处
联系电话:0759-6662366
单位地址:湛江市廉江市南市北路33号建设银行二楼
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川办事处
联系电话:0759-5579131
单位地址:湛江市吴川市人民东路32号建行大厦三楼
5.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遂溪办事处
联系电话:0759-7771852
单位地址:遂溪县遂城镇中山路157号遂溪大厦
6.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徐闻办事处
联系电话:0759-4865222
单位地址:湛江市徐闻县徐城镇红旗二路228号建设银行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