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调整湛江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8-07-03 18:42:19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湛公积金[2018]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湛府函〔2018〕218号)和《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湛公积金〔2018〕17号)的要求,从2018年7月1日起,将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调整为1410元。

  特此通知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湛府函〔2018〕218号)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3日

 

 

附件:关于调整湛江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原文)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