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湛江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积极支持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北部湾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湛发〔2018〕4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拟制了《关于湛江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6月27日经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12日,有修改意见建议的单位或职工个人请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qhs@zjzfgjj.gov.cn或传真至0759-3310708。
附件:关于湛江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8日
关于湛江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积极支持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北部湾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湛发〔2018〕4号)文件精神,现就湛江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经市人社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核定不受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限制,同时可以享受如下政策优惠:
1、经市人社局认定为A类高层次人才:个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0%,即当前可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20×100%=40万元(精装房45万元)。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最高可申请贷款80万元(精装房90万元)。
2、经市人社局认定为B类高层次人才:个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50%,即当前可申请的最高额度为20+20×50%=30万元。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最高可申请贷款60万元。
3、经市人社局认定为C类高层次人才:个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按照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精装房23万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最高可申请贷款40万元(精装房45万元)。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8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