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商银行湛江分行贷款户办理委托提取还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工商银行湛江分行贷款户办理委托提取
还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湛公积金〔2012〕24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户:
由于工商银行湛江分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贷款账号属于综合性账号,银行系统对委托提取还贷人办理的多笔贷款信息未能进行识别,将会导致提取划转还贷不成功的情况。为了确保工商银行湛江分行贷款户委托提取划转还贷业务顺利进行,经我中心研究,决定从2012年8月20日起,对工商银行湛江分行贷款户(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户)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申请信息内容作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的,申请人需在《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申请表》的“贷款合同编号”栏处如实填写贷款的实际合同编号(贷款实际合同编号由贷款银行在《贷款还款计划表》上附属注明)。
二、对已办理的存量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工商银行湛江分行提供的贷款合同编号信息,在委托提取系统中统一将委托提取还贷人的“贷款合同编号”调整为贷款的实际合同编号。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