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湛公积金〔2012〕15号
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信息,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汇缴、提取等业务,我中心决定于2012年5月 25日至2012年6月20日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缴存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银行领取或在公积金网站(www.zjzfgjj.gov.cn)下载《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核查表》(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
二、各缴存单位要以这次缴存信息核查为契机对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自查,凡发现存有“单位职工执行两个或两个以上缴存比例”或“职工缴存比例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等情形的,应当如实填写并及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县(市)缴存单位到当地公积金办事处)按规定办理缴存比例调整手续。否则,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汇缴。
三、请各缴存单位务必于2012年6月20日前将《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核查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送交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由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于2012年6月22日前集中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集科或办事处。
本次缴存信息核查工作直接关系到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业务的正常办理。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完成缴存信息的核查工作。对未如期完成缴存信息核查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自动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为封存状态,所有缴存和提取等业务均不能办理。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下载表格: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