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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6-10-09 18:20:57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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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部规2026-13

湛公积金委〔2026〕3号

各有关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支持多子女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粤卫〔2023〕2号)、《湛江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湛办字〔2023〕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现行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

  二、同时符合本市两项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优惠政策的,不重复享受,由申请人选择适用其中一项。

  三、本通知由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2026年10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3年9月23日《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湛公积金委〔2023〕2号)同时废止。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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