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时间:2023-09-28 17:37:58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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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部规2023-20
湛公积金委〔2023〕1号
各有关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持续深化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需要,进一步减轻职工租房经济压力,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租房职工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调整通知如下: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每人每月租房提取额度由500元提高至800元,职工及配偶双方每月租房提取额度由1000元提高至1600元。每季度可提取一次,不往前追溯。
二、职工本人及配偶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最高提取额度按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本通知由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