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7-03-07 11:25:20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湛公积金委〔2017〕1号

 

各有关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户: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积极稳健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业务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夫妻双方都按规定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每户最高贷款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精装房45万元);在雷州、廉江、吴川、遂溪、徐闻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每户最高贷款原则上不超过35万元(精装房40万元)。具体计算方式:

  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6(申请日余额含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该房首期房款金额)

  (一)在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缴存6个月—1年(含6个月),按以上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不足5万元的,可按5万元计算;

  缴存1—2年(含1年),按以上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不足10万元的,可按10万元计算;

  缴存2—3年(含2年),按以上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不足12万元的,可按12万元计算;

  缴存3—4年(含3年),按以上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不足15万元的,可按15万元计算;

  缴存4—5年(含4年),按以上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不足18万元的,可按18万元计算;

  缴存5年(含5年)以上,按以上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不足20万元的,可按 20万元计算(精装房23万元);

  (二)在雷州、廉江、吴川、遂溪、徐闻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缴存6个月—1年(含6个月),按以上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不足5万元的,可按5万元计算;

  缴存1—2年(含1年),按以上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不足8万元的,可按8万元计算;

  缴存2—3年(含2年),按以上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不足10万元的,可按10万元计算;

  缴存3—4年(含3年),按以上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不足12万元的,可按12万元计算;

  缴存4—5年(含4年),按以上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不足15万元的,可按15万元计算;

  缴存5年(含5年)以上,按以上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不足18万元的,可按 18万元计算(精装房20万元);

  二、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0%,兼顾公平原则,优先保障在本市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异地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城市除外)。

  三、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努力提高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

  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1.贷款额度核算表(适用于在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购房)

             2.贷款额度核算表(适用于在雷州、廉江、吴川、遂溪、徐闻购房)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