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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湛江市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时间:2023-10-24 17:48:29 来源: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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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经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文件要求,以我市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2024年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按照300%确定,下限按照60%确定。现将我市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1930元/月,下限调整为4386元/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为7310元/月。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湛江市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湛医保〔2023〕74号).pdf

  附件2:关于《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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