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湛府办明电[2009]6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和督促落实工作,市指定检查的单位于7月31日前将自评报告报送市卫生局办公室。我局将组织督查组检查,具体时间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