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医疗机构暂缓校验的公告
时间:2026-07-07 17:11:58 来源: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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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下列医疗机构在湛江市2026年度医疗机构校验中,未能达到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湛江市卫生健康局依法给予暂缓校验3个月,时间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10月6日。要求下列医疗机构于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湛江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再次校验申请,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将再次进行校验。暂缓校验期间,不得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除急救外,不得开展门诊业务、收治新病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将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或者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未向湛江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的,将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联系人:黄敏,联系电话:0759-3130009。
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