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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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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缴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30 09:28:30 来源: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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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湛江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湛江奋勇高新区社会管理与侨务局、南三岛示范区社会事务局,湛江农垦局卫生处,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广东省考区办公室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安排,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已结束,已进入实践技能考试缴费阶段,缴纳费用后的考生可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8〕1659号)要求,实践技能考试不区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临床类均为179元/人,口腔类均为279元/人,公卫类均为274元/人,中医类均为204元/人。

  二、缴费方式。我局不接受考生个人缴费,需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部队系统医疗卫生单位凭我局出具的《缴款通知单》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缴费。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考生收费;农垦局卫生处负责农垦系统的考生收费;民营医疗机构(含我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民营医疗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缴。

  三、缴费时间。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部队系统医疗卫生单位于2019年5月20日前完成收费缴费工作。在规定缴费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需提交本人弃考说明书。

  四、其他。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完成缴费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缴费名单》(加盖公章)、缴费回执及弃考考生说明交我局医政科。

  联系人:吕雨晨,联系电话:3130012。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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