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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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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0-09 16:02:23 来源: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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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8日至12月20日,湛江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5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行动。3月26日,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意见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照单全收,迅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市卫生健康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先后召开局党组会4次,局长办公会议5次和民主生活会1次,研究和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全体党组成员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把自己、把职责、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三)深入剖析,完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30个问题逐条分析研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期限、整改任务和整改工作步骤,对存在的问题细化为具体的整改措施,形成了《中共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共制定整改措施109项。

  (四)狠抓落实,确保工作成效。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局党组书记、局长针对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门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与相关领导、业务科室一道共商对策,落实整改措施,时刻关注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取得成效。深入医院督导巡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政治任务,始终高度绷紧巡察整改这根“弦”,做到不放松、不拖延、不应付。各分管领导针对各自的分管问题,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再分析再研讨,明确整改思路和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对整改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对当前可以解决的问题,立即整改,立即“销号”。对当前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成的,明确阶段性整改措施,逐一整改,在短期内取得良好成效。在整改过程中,坚持边整改边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制度,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

  二、坚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一)对政治担当不够,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进展缓慢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破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难题不力,群众获得感不强问题。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制定《湛江市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实施方案》、《湛江市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及《湛江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5个县(市)全部启动县域医共体建设,其中吴川市、廉江市、遂溪县纳入国家试点。7间中心卫生院全部建成开业,并按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加快提升能力。95间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平台的硬件安装和软件调试已基本完成。县域内住院率从2018年的81%提高到2019年的82%,2020年上半年持续提升,第一季度全市县域内住院率为84.4%。2019年全市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同比增加9.68%。二是加快补齐基层人才短板。继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三年来共为县级医院储备人才1667人,为升级建设的7家中心卫生院引进首席专家14人、储备731人。为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60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选)聘全科医生260名。三是大力发展中医药。出台《湛江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湛江市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示范市”行动方案(2019-2022年)》。建设省级中医特色专科11个,建成123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推进公建民营村卫生站内设中药柜。吴川市人民医院托管吴川市中医院,投入1500多万元对原中医医院院区进行装修改造,开设中医脑病科、中医疼痛科、老年病科、康复科、针灸推拿区、神经内科等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室,集中设置中医“治未病”区、中医诊室、中医诊疗技术区、智慧中药房,引进5名湛江知名中医坐诊,取得了良好成效。四是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开展2019年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运行情况考核,进行第二季度基本公卫业务交叉指导。制定《湛江市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计划》,全力提升基层公卫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督促各地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规范资金使用。五是推动疾控体系建设,提高传染病防治效果。推动“加强疾控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市委深改委《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建设数字化门诊系统。各县(市、区)筹备建设疾控中心冷库、接种单位的后补式冷库。学校复学后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开展湛江市结核病定点医院认定工作。加强对新发现的艾滋病患者随访。

  2.关于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然不少问题。一是规范用血管理。对个别医疗机构存在不规范管理血液情况,及时进行查处,约谈有关责任人,调整人员岗位。制定《湛江市中心血站血液发放管理制度》,规范血液发放。积极推动制定《湛江市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血。完善4个优先用血绿色通道,在保证急诊用血的前提下,4类特殊患者可优先用血。加强宣传动员,做好献血采血工作。二是探索规范我市非急救医疗转运管理。针对群众对非急救医疗转运存在的“转运难、转运贵”等问题,市卫生健康局及时组织约谈有关从事非急救转运的机构,协调从事非急救转运的机构进行重新注册,遏制了行业机构间恶性竞争,化解了矛盾。组织人员到多家医疗机构广泛调研,牵头起草《关于加强我市非急救医疗转运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各医疗单位和公安、交通、社保、医保、民政等单位征求意见,并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和医院分管领导召开非急救医疗转运工作协商会,共商如何推进非急救医疗转运的规范化管理良策。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关于印发开展非急救转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规范我市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公立医院配备一定比例的救护车用于非急救医疗转运,推进公立医院试点开展非急救医疗转运业务。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与非急救医疗转运,理顺相关的管理措施。三是推动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协调市水务局等单位,召开集中供水点饮用水不达标整改工作协调会,由责任主体单位市水务局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各级疾控中心组织开展饮用水监测工作,及时按规定将监测发现的隐患通报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重新整理2015年至2019年我市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及时通报市水务局等部门。对全市集中式供水点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出书面监督意见。

  3.关于对标对表上级要求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健康扶贫力度。成立市卫生健康局乡村振兴战略暨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科室责任分工方案》和《湛江市健康扶贫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党组会研究部署有关扶贫工作。分别给予扶贫挂点村拨款10万元改厕和3万元扶贫办公经费。218条贫困村卫生站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并配备智能健康检测设备包,村医用上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和AI医生助手。筛查核准罹患23个专项救治病种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逐人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账,对农村贫困人口各个病种的救治对象实行动态追踪管理。二是加快医疗卫生服务硬件设施建设。7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16家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2家已完成升级建设,8家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剩余6家正全力推进结构主体建设。加快推进5个市级重点医院项目。市妇幼保健院新院项目和市第一中医医院搬迁改造项目正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项目、市第二中医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和门诊大楼建设项目和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委托代建工作。

  (二)对领导核心作用不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能力欠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的全面领导发挥不够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修订完善《中共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决策进行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印发《湛江市卫生健康局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及权限。成立全市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组建医院党建工作委员会专家组。召开局党组会(扩大)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各公立医院制定医院章程、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2.关于对直属单位改革动真碰硬不够,存在“求稳怕乱”思想问题。一是加快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改革。完成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医院等2家试点医院的2018年绩效工资总量以及2019年人均绩效基数的核定,将所有市直公立医院纳入薪酬改革范围。二是推动局所属事业单位转型改革。撤销市医疗器械修配站,成立市口腔医院。三是推动计划生育服务转型。印发《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湛江市妇幼保健院、湛江市妇女儿童医院)机构编制方案》,挂牌成立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局党组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利用局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南方+健康湛江”、《湛江卫生健康》《湛江日报》湛江云媒开设的卫生健康专栏等宣传阵地,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落实各协会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学术活动申报审批。

  (三)对组织建设乏力,建堡垒、带队伍、正风气的措施不足问题的整改。

  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出台《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强化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党组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与会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深入医院督导巡察整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

  2.关于干部管理监督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兼职有关规定。出台《关于重申在职和退(离)休领导干部、公务员在社会团体任职兼职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完善审批流程。收集医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医院协会等兼职干部备案资料,经局党组会研究及分管市领导签批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批。督促各社会团体开展自查工作,清退兼职干部劳务报酬。二是开展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局机关开展两轮共计9人次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定干部职工轮岗交流计划,2019年底已轮岗交流17名干部。原市结核病防治所所长已进行交流。

  3.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缺失问题。出台《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尤其着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局机关党委圆满完成换届选举。独立设置市慢性病防治所、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党支部。健全完善局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加强对民营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

  (四)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治不力,“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

  1.关于领导干部奢靡享乐之风盛行,不爱藏书爱藏酒问题。强化廉政纪律建设,出台《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制度》,落实抓早抓小制度,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严格的“政治体检”,组织填写《政治体检结果鉴定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做到“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相关医院已清理完所有酒品,对办公用房整改完毕。

  2.关于私车公养问题仍有发生问题。印发《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干部职工出差(下乡)管理制度》。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私车公养问题进行督查,督促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强化车辆费用支出审核和监督,违法人员全部清退违法金额。

  3.关于变相公款吃喝问题。局机关与行业协会六分离(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分离),明确我局干部(离退休)兼职行业协会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不得领取协会任何形式的费用和接受任何宴请。完善行业协会财务支出预算审批制度。

  4.关于下属事业单位滥发津补贴问题比较普遍问题。局所属的6个事业单位已清退违规发放的加班费、高温费、未休年休假补助、奖金等。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问题。印发《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干部职工出差(下乡)管理制度》,加强对公车、下乡等管理。局党组带头遵守八项规定,力戒“四风”问题。对应急车辆安装应急信号灯及视频应急系统,喷印“中国卫生”标识,明确两辆车的特殊用途。组织开展局党组2020年“深调研”工作。

  (五)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抓而不紧,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聚焦主业不足问题。出台《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学习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局机关纪委进行换届,进一步健全配强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局所属事业单位加强纪检队伍建设,申请增加职数,独立设置纪检监察科室。组织党员、中层干部观看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片。完善《纪检监察责任清单》《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2.关于腐败问题存量较大,以案促改没有真正触及灵魂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召开2020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出台《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制度》,开展督导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对有关同志开展廉政谈话。

  3.关于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问题。下发《关于印发<开展严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及确定重点监测整治医院的通知》,组织全市各地各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单位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学习教育。全市各医疗机构开展医德医风、廉洁行医思想教育1400多场次,发送微信、短信宣传语20多万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拒收“红包”“回扣”承诺书》、《“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书》各32000多份,上交未能退还患者的“红包”“回扣”至市财政局廉政账户。

  4.关于行政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详细核实相关医院整个审批流程和材料。二是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群众和企业办事免带相关纸质证照材料。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一事一档一人一核”机制。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业务手册》《广东省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业务手册》规定,对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等严格审核、把关。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湛江统一受理平台网上办理审批,实行“一网式”审批,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和群众监督。严格落实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结后,将许可信息录入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行公示,实现许可信息向全社会公开。三是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监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案,对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日常监管,事中事后管理常态化。同时采取大型医院巡查(二级以上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采供血机构专项检查、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以及随机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修订出台《湛江市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工作制度》。组织人员对近三年行政许可档案查漏补缺,进行复核、整理归档和装订。

  5.关于立行立改违规经营门诊业务问题。及时注销违规经营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封存违规经营门诊部车辆。

  6.关于上次巡察反馈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一是规范跟班学习人员。出台《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跟班学习人员管理规定》,收集汇总局机关各科室跟班学习人员名册,印发《关于做好局机关跟班学习到期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的通知》,通知到期人员返回原单位上班。二是着力改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印发实施《湛江市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雷州市、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全部挂牌成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加快实现一码通用、一网联通、一站会诊、一体服务。全市218个省定贫困村智能健康监测设备包上线使用。3家互联网医院实现线上线下“一体服务”。95家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系统陆续上线使用,基层群众在家门口能享受到上级大医院“质优价廉”的诊疗服务。加快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家委员会,对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进行评估、测算和进一步修改完善,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结算实施办法的通知》,引导群众在基层看病就医,促进分级诊疗目标实现,基层诊疗量占比达到62%,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县域内住院率从81.1%上升至82%。加快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印发实施《湛江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试行方案》。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从36.73%下降至29.27%,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从38%下降至29.5%。

  7.关于巡察发现的其他问题。一是加强文稿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文稿起草审核工作制度》。二是所有行业协会不再无偿占用局机关或下属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对相关固定资产进行造册登记。三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开展固定资产管理核查,建立台帐,对到期报废资产申请报废。四是相关医院进一步规范承包饭堂经营行为。更换食堂老旧水表、电表,准确收取水电费。五是规范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先后印发《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合同管理办法》《存货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医疗设备采购合同》《财务制度补充规定》等有关管理制度。追回违规发放的相关费用。六是不再为职工房改房垫付水电费,已全部追缴所欠收水电费。七是规范所属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行为。严格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288511;邮政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61号;电子邮箱:zjwjjdwb@163.com。

  中共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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