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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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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4-30 11:50:04 来源: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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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至6月,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22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对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局党组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落实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上来,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主题教育读书班学习等,局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巡查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直接部署重要工作、直接过问重大问题、直接协调重点环节,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推动督促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重点环节,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整改任务,做到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责任科室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逐项抓好整改,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主要领导代表党组做深刻对照检查、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深入开展自我批评,严肃开展相互批评,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

  (三)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抓实整改。局党组坚持把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重点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中去,将巡察整改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机关作风整治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一批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推动问题得到真正解决。共新修订制度25项,完善制度22项。

  (四)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共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形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1.关于“对县级公立医院建设督导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湛江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规模控制工作的通知》。二是对全系统未开工重点项目的相关单位进行约谈,召开巡察整改座谈会。三是积极推进相关县级公立医院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大力开展托管帮扶,积极推进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等高水平医院整建制托管、挂点帮扶县级公立医院,引导市级优质资源向县级流动;推动吴川市人民医院与振文卫生院建立联合门诊。

  2.关于“分级诊疗建设有待进一步提质增效,基层诊疗量占比偏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加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转往基层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数据监测的通知》《关于推动湛江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湛江市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二是共为146家基层医疗机构开通门诊特殊病种资格。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建立联合门诊、联合病房。

  3.关于“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湛江市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推进会、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约谈会暨推进会,部署全市医共体建设工作,约谈工作进展滞后的县(市)卫健局主要领导、医共体总院负责人。二是组织市级绩效评价专家和工作人员参加省级县域医共体紧密型治理工作培训,邀请国家专家讲解相关指标。三是督促各地政府制定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六统一”方案,督促加快县域远程医疗系统应用;积极学习借鉴连州市县域医共体大型医用设备资源共享经验做法;向未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且空编率偏高的县(市、区)发预警函。四是吴川市达到“紧密型”医共体标准,被列为广东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单位。

  4.关于“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发展不平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湛江市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行动方案(2023-2025年)》《湛江市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湛江市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推动区域均衡布局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二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统筹高水平医院整建制托管、三甲医院“组团式”帮扶、县镇一体化下沉、优质服务基层行等机制,相关工作经验入选全省十大医改亮点提名奖。2023年共新增28家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29家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三是加强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到江门市参加基本公卫线下培训、参加省级基本公卫服务项目暨家庭医生技能培训班、举办基本公卫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巡回培训班等。四是加大宣传,在重要节日节点开展健康科普直播,录制科普小视频,开展健康防治知识宣传进校园活动。五是督促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国家和省级2022年度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督促指导病案首页的填报和报送,对报送质量、及时性进行分析。

  5.关于“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整改推进会。二向平台承建方发送《关于加快推进平台接入和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函》。三是组织人员深入多家医疗机构开展市平台数据接入现场督导;不定期与承建方、监理方开会研究解决平台建设问题;督促各机构加快接入进度,反馈接口接入与数据采集情况;部署开展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接入联调工作,安排研发工程师深入各医疗机构现场驻点。印发《关于定期召开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数据上传及应用接入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的通知》《关于湛江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数据接入及电子健康码使用情况的通报》,督促加快相关工作进度。五是共计194家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市平台,汇聚数据15亿多条;“湛健通”小程序已接入14家(13家正在开发接入中)。

  6.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存在风险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召开全系统网络安全整改推进会,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使用省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网络安全管理。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力度,组织业务骨干深入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网络安全现场督导;印发《关于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加强培训学习,邀请专家授课,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卫生健康信息化与网络安全工作培训班、全国第三届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技能大赛、首届大湾区信息网络安全大会、网络安全宣传周暨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宣传展示及业务培训等;积极参加“湛盾-2023”“粤盾-2023”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修复系统漏洞,等保备案的系统的占比较上年提高12.7%。

  7.关于“健康档案信息管理混乱,居民健康管理数据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召开基本公卫工作推进会和开展基本公卫调研。联合市财政局印发《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基本公卫工作通报和基本公卫人口信息比对分析通报、湛江市基本公卫工作攻坚行动方案;组织专家开展5轮全覆盖督导,2023年全市居民档案规范覆盖率达76.07%。举办基本公卫培训班5期和基本公卫数据质量控制线上培训,覆盖近2万人次。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和约谈医院相关负责人,对医院网络数据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实行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数据上传及应用接入工作定期调度会议制度。

  8.关于“推动院前急救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建设的通知》,督促指导赤坎等7家区(镇)级医院加入院前急救网络。二是每月印发急救网络医院院前急救电子病例书写及出车情况通报,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院前急救服务和补足配齐相关设施设备、药品,实行清单化管理。三是开展座谈调研,对院前急救人才队伍建设、急救药物设施等方面提供指导意见。四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对呼叫定位系统进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完成建设环境勘察、资金预算等前期工作,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全市院前急救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以评促改、以评促升。五是召开全市院前急救工作推进会,举办院前医疗急救培训班,促进我市院前急救工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9.关于“构建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进度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前往市第一中医医院搬迁改造项目调研,召开搬迁改造项目推进会,研究搬迁改造有关事宜。继续督办吴川市、遂溪县中医医院搬迁项目,吴川市中医院已正式开业。三是积极推进全市“两专科一中心”、中医馆以及中医阁项目建设,已完成9家中医馆和79家中医阁建设。

  10.关于“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争取省中医药局拨付资金,推动市第一中医医院建设中医人才培养基地,并持续推动建设国家中医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积极组织各医疗机构参加“菁英托举行动”校园招聘活动、2023年广东省集中公开招聘。截至2023年底,全市中医类医师数为0.41名/每千人口,比2022年增加0.07名/每千人口。组织市多名继承人高质量开展师承学习;多名民间确有专长人员通过考试取得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组织开展第五届湛江市名中医评选工作,确定15名市名中医名单,拟报市政府审定;举办“西学中”培训班、组织全市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召开全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五是建立湛江市中医药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湛江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11.关于“对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指导,举办“西学中”培训班,组织全市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二是下发整改通知,召开巡察整改座谈会,遂溪县妇幼保健院已设置中医科,开展相关服务。三是在遂溪县妇幼保健院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强化“云上妇幼”远程诊疗平台应用;举办市基本公卫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巡回培训班,提升辖区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和能力。四是妥善安排47名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中医专业)到基层机构就业。

  12.关于“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湛江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全市托育服务重点工作部署会、托育服务工作座谈会。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第四季度托育工作的通知》,认真指导托育机构做好“广东智慧托育信息系统”数据收录工作。目前全市已有2家级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4家托育机构被评为市级示范机构。联合市教育局印发《湛江市幼儿园开设托班备案工作方案(试行)》。

  13.关于“不重视老龄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市老龄委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召开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全市“老龄健康宣传周活动”“湛江市老年口腔健康促进行动”2023年“敬老月”活动。召开“银龄安康行动”推进会,向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不落实的县(市、区)印发工作提醒函,通报2023年全市“银龄安康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召开督导会议。召开基本公卫省级绩效评价有关情况工作会议,前往各县(市、区)调研、督导。印发湛江市攻坚行动方案和基本公卫人口信息比对分析通报、《湛江市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工作实施方案》《湛江市老年心理健康关爱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关于做好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院老年人体检及慢性病患者信息交流工作的通知》《关于协助提供湛江市2023年65岁以上老年人生存验证名单的函》《关于协助提供湛江市2023年医保参保和门诊特定病种人员信息数据的函》《关于协助提供湛江市2023年80岁以上老年人数据的函》,全方位加强老龄工作。

  14.关于“规范陪护行业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医院与第三方专业陪护公司合作,引进经规范化培训的资质护工承担陪护工作。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陪护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南粤家政”中医疗护理员的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市护理学会向省申报医疗护理员的培训资质,已取得阶段性进展;要求相关医院对医疗护理员(陪护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掌握一定的护理基本技能和知识。四是依托市护理学会,组织优质护理资源,大力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对病患、老年人、残疾人照护技能。

  15.关于“结核病防治工作落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建议提高耐多药肺结核治疗费用报销限额的函》、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通知》《关于成立市结核病防治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联合印发《湛江市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入职体检结核病检查工作方案》。二是对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规范社区结核病患者治疗管理、做好随访工作。举办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活动。对全市结核病防治医疗机构进行培训指导;印发《关于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定期通报全市结核病防治重点工作指标进展情况。

  16.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督导调研工作;召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滞后单位约谈会,约谈提醒建设进度较慢的县(市、区)。目前各县(市、区)均已落实一家公立医疗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责。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地加快落实企业确认和治理,目前全市企业确认率由0.83%提升到目前的100%;印发《湛江市开展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印发2023年湛江市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技术方案》《湛江市2023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湛江市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湛江市开展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专项行动方案》《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组织市职业病防治所开展职业病防治项目技术培训。四是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职业健康宣传;组织市卫监所举办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覆盖全市770家企业。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检查执法工作。

  17.关于“预防接种标准化建设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市传染病报告质量促进工作视频会议,规范全市传染病报告。印发《2023年度湛江市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2023年湛江市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调查评估方案》。举办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技术培训班、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和处置培训班。定期对全市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抽查工作,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161家预防接种门诊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并验收合格;6家甲级狂犬病暴露门诊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麻疹任务完成率已达标。

  18.关于“不重视预防宣传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市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研讨会,推动将鼠防中心能力提升纳入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制定鼠疫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方案,制订经费预算方案通知。加强鼠防专业人员培训及相关标本的日常制作、管理与维护工作。组织高校教学骨干到鼠防所进行参观调研,推动鼠防宣教工作。

  19.关于“对医德医风问题治理缺乏抓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机关作风整治动员会、巡察整改动员会暨机关作风整治推进会;组织医疗机构前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参观廉政长廊、红色粮所,参观湛江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展馆。二是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清单报送工作。三是举办第四个中国医师节系列活动,表扬14个“湛江市医疗系统先进集体”和46名“先进个人”。四是组织全市127家医疗机构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义诊活动。五是印发《湛江市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行动方案(2023-2025年)》《湛江市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湛江市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市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行业作风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共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六是督促医院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狠抓整改,举一反三研究解决。

  20.关于“对下属单位廉政风险关注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局所属事业单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二是每月督办并收集我市卫健系统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审计整改时效。三是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谈心谈话;印发《湛江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四是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成,2022年审计整改情况已有5个单位上报审计整改报告。

  21.关于“以案促改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集中观看涉及医疗领域的警示教育片,通报近年来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案件有关情况,安排有关单位和个人作体会发言。二是举办局领导班子成员主题教育读书班,将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精神作为专题进行学习研讨。

  22.关于“对医商合作交往行为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医院协会章程进行认真分析,对不妥之处进行剖析,告知市医院协会按程序修订章程,并报相关部门审定实施。二是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向民政局反馈,协调民政局指导市医院协会问题整改。三是市医院协会召开常务理事会,将有关机构退出会员单位和理事会,不再担任常务理事职务。四是举一反三,要求相关卫生类社会团体组织进行自查自纠,目前没有发现其他卫生类社会团体组织存在类似问题。

  23.关于“未经充分论证,盲目上马建设市口腔医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前往市第一中医医院搬迁改造项目工地和市口腔医院开展实地督导;及时了解掌握市第一中医医院建设及搬迁情况,在该院完成搬迁后,积极推进市口腔医院建设相关工作;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口腔医院建设有关情况;采取合作方式,由市第四人民医院支持市口腔医院在霞山院区开展业务。二是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业务手册》《广东省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业务手册》等审批流程开展许可业务,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结后,均在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进行公示,实现许可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每月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等业务集体学习。三是零余额账户己办理完毕。

  24.关于“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控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开展专题调研,加快卫生健康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二是实施“一月一通报”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月报表台帐;对资金支出滞后的地方下发提醒函,约谈主要负责人,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三是重新修订《湛江市卫生健康局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完善资金分配流程。四是积极跟踪督办霞山区加快项目资金支出并下发提醒函。

  25.关于“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重视,漏洞风险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前往市健教所、市皮肤病医院,督促抓紧进行房产确权;发函有关部门并积极沟通,商请支持房产确权工作。二是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市皮肤病医院对未确权房产进行现场清点,多次咨询相关部门,请求补办报建手续、补办确权资料。市健教所多次咨询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证事项,积极推进确权工作。

  26.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将考务人员补助发放有关要求纳入财务支出审批有关管理制度。对于虚列经费支出问题,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上缴质保金。对于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抽调3人组成小组,加大对宿舍职工水电费收缴力度,发出催款通知,确保应收尽收;针对历史遗漏问题组成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妥善处理。

  27.关于“对下属单位采购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采购管理、采购招标有关制度,重新修订印发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二是继续通过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一月一报台账管理,及时掌握政府采购动态,强化监督管理。三是市职业病防治所、市慢性病所和市第三人民医院已修订完善本单位采购工作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8.关于“对直属机构监督指导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跟踪督办市第三人民医院整改进展情况。二是印发《关于开展湛江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违规收费问题自查的的通知》。三是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学习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文件,对收费人员等进行批评教育;重新修订印发全院管理制度;已将违规医保费用退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账户。四是对5家县(市)人民医院开展临床用血安全检查。五是督促市中心血站建立健全瑕疵血制品处理制度和参加相关培训。六是启用医疗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数据进行监测;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认真执行医疗废弃物的有关管理规定;定期收集研判全市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七是对包括医疗废弃物管理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八是市三院和市四院已完成法人证书变更事宜,召开党组会学习有关文件,两家医院主要领导说明未及时更换法人证书原因及作表态发言;举一反三,全面完成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法人证书摸底排查。

  29.关于“未能按照‘三定’职能推进民营医院和卫生社团党组织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民营医院党建工作座谈会,指导民营医院加强党建工作;前往有关民营医院开展校验等业务工作。二是制作《民营医院党组织情况调查表》,对我局审批成立的民营医院党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三是召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湛江市民营医院和卫生社团联合党委的请示》,市委组织部已批复。

  30.关于“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党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对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党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通报。二是印发日常党务须知和修订发展党员有关制度。三是认真学习党费规定的有关文件,加强与相关科室在费用报销上的沟通、对接。印发主题教育读书班工作方案,将加强党的建设有关要求作为专题学习研讨。举办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31.关于“机关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建等工作调研,查看党支部“三会一课”相关台账。二是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学习“第一议题”相关制度。三是定期转发《全市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要点》,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学习“第一议题”有关内容。四是到基层党支部检查“三会一课”有关资料,督促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召开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32.关于“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通报该项巡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学习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有关制度。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学习,对以后工作中涉及重点项目等相关决策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等规章制度要求执行。三是修订印发政府采购工作、固定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工作有关制度。四是持续加强资产采购申报审核管理工作。

  33.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管理体制不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参加招聘,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空编率减少7.1%。二是联合广东医科大学召开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暨访企拓岗促就业工作调研座谈会,加强人才供需对接。三是全省8家三级公立医院共计派遣55名中级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对口帮扶全市10家县级公立医院;5个县(市)县域医共体医院共计派出36个帮扶团队、131名医师下沉乡镇卫生院开展帮扶工作;为全市7家中心卫生院选聘15名首席卫生专家;安排175名应届订单定向培养毕业生到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通过“六个一批”方式累计为16家升级建设县级公立医院储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29人,为7家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储备63人。印发《湛江市执业医师服务基层项目(2023-2027年)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市2023年“优质服务基层行”督导工作的通知》,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 100 名医师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4.关于“卫生医疗机构编外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前往医院督导调研编外人员管理工作。二是严格审核局所属有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编外人员招聘计划。三是印发《关于做好编外聘用人员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局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自查,严格做好编外人员管理工作。

  35.关于“基层全科医生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有关管理制度,健全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机制,对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等单位工作职责做出具体要求和明确规定。二是收集各培训基地出台全科医生培训管理制度、培训基地管理员审查学员完成课时学习等情况。三是协调相关网站向培训基地管理员开放查询学员学习情况的权限。今后对学习情况不达标的,暂不发放结业证书,确保全科医生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36.关于“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执行干部相关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制定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二是印发《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干部选拔任用问题整改方案》《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开展问题自查整改;印发规范人员调动、辞职事项办理相关制度,规范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进出流程。三是开展补充任前谈话,完善任前谈话记录。四是梳理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文件,组织局人事科干部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五是对有关干部进行轮岗调整,作检讨发言。

  37.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干部选拔任用问题整改方案》《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局所属科级事业单位开展自查整改。二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加强组织领导。三是对局机关有关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对局下属科级事业单位9人进行轮岗交流。四是督促市直公立医院制定内设(业务)机构设置方案,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纪律要求。

  38.关于“工会工作滞后,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和工会委员会研究制定工会管理制度,印发工会经费管理有关制度。二是召开工会委员会,通报巡察反馈问题,研究整改工作。三是制作《市卫健局科级单位工会基本情况汇总表》,对局所属科级单位工会情况进行摸底。四是市总工会已批复市皮肤病专科医院和市慢性病防治所成立工会。

  39.关于“对上轮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研究重点工作,就非院前急救工作进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探索我市非急救转运管理政策。二是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发挥所能,为群众提供所需的非急救转运。三是收集、学习其他地市已开展非急救转运城市的先进做法。四是对非急救转运类的投诉、举报进行及时处理。五是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请示,请求答疑。六是每周积极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七是市120指挥中心召开廉政教育会议,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加强行业作风思想教育;组织学习《湛江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文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措施;重新修订完善市120医疗应急指挥中心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医疗收费工作管理;全额清退违规代收费用。

  40.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前往市健教所现场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市健教所巡查整改进展情况。二是市健教所与租户召开整改推进会,多次与租户协商,妥善做好整改工作。三是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完善管理制度,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考试考务费已全部通过银行转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288511;邮政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61号;电子邮箱:zjwjj_bgs@zhanjiang.gov.cn。

                                                                                                                                                                                                                                中共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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