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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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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患者少花钱,医院提效率

时间:2024-08-10 19:18:29 来源: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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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和减轻就医负担
  持续打造优质高效的就医体系
  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制定了
  《湛江市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
  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
  多措并举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有获得感
  让人民群众告别重复检查
  看病省钱省时省事省心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互认项目主要包括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两大类别(病理检查较为复杂暂不纳入),目前已有93项检验项目和21项检查项目可进行互认。全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坚持“同级互认、下级认上级”原则,当患者转到符合该原则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时,不需再做重复检查,节约了就医时间,提高了就诊效率。自2023年11月启动实施以来,至今全市已有8家三级医疗机构可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同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可对三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认可,互认工作有序推进中。从今年1月以来,各级医疗机构互认报告次数累计911次。
  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但需要向患者作出解释说明: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
  6.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7.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8.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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