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2017年12月6日上午,我局在一楼会议室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专题学习培训班,全体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邀请了湛江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林警官为全体干部职工授课,林警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和《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的条文进行详细解读。同时结合本职工作,举一反三,为我局干部上了一堂生动和深入浅出的法律知识课程,加深了我局干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活动的领域、途径、登记、备案以及活动规范管理等方面知识的了解。
学习培训结束后,我局谢兵副局长要求全体干部要继续认真学习《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增强法律意识,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更好地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湛江活动的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湛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于2016年4月28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七章五十四条,包括总则、登记和备案、活动规范、便利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该法的出台实施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是引导和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促进中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