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外交部通知,自2016年4月16日起,《被授权单位邀请确认函》正式更名为《邀请核实单》,其用途不变,仍为外国人申请来华签证的材料之一。同时,自2016年4月16日开始办理外国人来湛《邀请核实单》,以“办理外国人来湛《邀请核实单》须知(试行)”为指南,原“外国人来湛《邀请(确认)函》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