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外事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外事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办理外国人来湛《邀请核实单》须知(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8-04-13 00:00:00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外交部通知,自2016年4月16日起,《被授权单位邀请确认函》正式更名为《邀请核实单》,其用途不变,仍为外国人申请来华签证的材料之一。同时,自2016年4月16日开始办理外国人来湛《邀请核实单》,以“办理外国人来湛《邀请核实单》须知(试行)”为指南,原“外国人来湛《邀请(确认)函》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