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外事侨务局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外事侨务局内设7个职能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湛江市因公出访电子办证中心、湛江乡情编辑部、湛江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
湛江市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能是:
贯彻中央、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外事、侨务、港澳工作重大问题,拟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开展全市国际友好交往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友好工作;负责因公临时出访管理,承办市级领导报批工作,办理颁发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护照、通行证的签证、签注。
(二)人员构成情况
湛江市外事侨务局总编制数47名。其中:行政编制33名、工勤编制5名,事业编制9名。湛江市因公出访电子办证中心5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湛江乡情编辑部4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现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37人,其中, 行政编制人员26人、后勤服务人员5人;办证中心2人,湛江乡情编辑部4人;另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湛江市外事侨务局2016年收入预算956.72万元,其中:预算安排拨款882.7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拨款5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拨款2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湛江市外事侨务局2016年支出预算956.72万元。按经济分类划分:1、基本支出709.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0.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7.3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2.37万元;2、项目支出247万元。
四、2016年湛江市外事侨务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5年湛江市外事侨务局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5.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4.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8万元、公务接待费35.5万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先审批,后支出”制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促进“”三公“”费用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