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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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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做好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30 16:00:20 来源:湛江市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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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展相关企业: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粤发〔2021〕11号)精神,推动我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67号)要求,现就做好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会展企业。2021年12月31日前在湛江市内注册独立法人、领取营业执照且截至申报之日仍正常经营的会展企业(含2021年获“广东省会展企业百强”称号的会展企业)。

(二)会展项目。2021年度内在湛江市内举办的会展项目(对间隔两年或多年举办一届的,年限要求放宽至同一届别年限内),含线上举办的会展项目及2021年获“广东省会展百强项目”称号的会展项目,不含党政机关主办的各类展会活动、需商务部审批但未经批准等违规举办的展会活动或已获得其他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申报的会展项目应承诺下一届按照原定间隔年限继续在湛江市内举办。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会展企业。主要支持会展企业提升经营实力、创新办展能力、提高新技术使用水平、扩大环保材料运用范围、提高展馆管理水平以及提升服务展会水平等内容。

(二)会展项目。主要支持会展项目提升品牌影响力、国际化及绿色办展水平;稳定和提升展会规模;培育成长型、特色物产展会等内容。

三、申报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

此次扶持会展企业1家和会展项目2个。每个会展企业和会展项目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同一企业可以同时申请会展企业和会展项目两项扶持资金,但资金必须按照获支持的规定用途使用,会展项目扶持资金只能使用于该扶持项目。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会展项目主办单位填写资金申报材料(其中会展企业申报材料参照附件1,会展项目申报材料参照附件2),填写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并于6月2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至市投资促进局。

市投资促进局收到申请后按照公平公正、选强选优、精准扶持的原则组织评审审核和集体决策,确定具体支持项目后进行公开公示,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资金。

附件1:2022年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样式(会展企业).docx

附件2:2022年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样式(会展项目).docx

附件3: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绩效目标表.docx

附件4: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5: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6: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公布广东省会展业百强名单的通知.pdf

湛江市投资促进局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蒋开萧,联系电话:0759-33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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