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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商务局关于湛江市电子商务直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含图解)

时间:2021-11-15 15:17:54 来源:湛江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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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原文: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商务局关于湛江市电子商务直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就《湛江市商务局关于湛江市电子商务直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发〔2021〕11号)文件精神,要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等新型消费,促进消费升级。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需建设和认定一批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直播基地集聚产业作用,从而营造浓厚的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氛围,推动我市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发〔2021〕11号),《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三、制定经过

  《办法》由市商务局起草,于2021年6月10日组织征求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并于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22日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征求意见阶段,共收到16条意见,采纳15条意见,并做相应的修改。我局对《办法》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并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9日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对《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初步结论征求意见及建议。征求意见阶段,共收到0条意见。《办法》于2021年10月18日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分7章共16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第一章总则,共4条。一是明确了制定目的。二是明确了电子商务直播基地概念。三是明确了组织申报部门。四是明确了适用本办法的直播基地等。

  (二)第二章认定条件,共1条。明确了认定标准。包括基地运营主体、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支撑体系等。

  (三)第三章申报和认定程序,共2条。一是明确了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职责。二是明确了申报和认定的程序等。

  (四)第四章冠名机制,共3条。一是明确了冠名原则。二是明确了冠名规则。三是明确了冠名核准机构等。

  (五)第五章授牌机制,共1条。明确了牌匾样式、材质、字体和授牌原则等。

  (六)第六章管理与考核机制,共3条。一是明确了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职责。二是明确了直播基地运营主体责任。三是明确了动态管理和复审制度等。

  (七)第七章附则,共2条。一是明确了文件的施行日期是2021年11月1日,载明有效期为三年。二是明确了本方法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五、贯彻实施

  本《办法》适用于湛江市电子商务直播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实施后将促进电子商务直播基地有序、规范发展,优化我市直播电商发展环境,推动直播电商新经济、新业态创新发展,助力我市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和打造品牌,进一步促进消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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