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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第一批)促消费活动的公告

时间:2026-05-24 18:41:00 来源:湛江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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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消费者、各相关经营主体:

  为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体验,持续释放消费活力、提振市场消费信心,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统一部署及工作要求,我市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第一批)促消费活动。为保障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本次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活动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若补贴资金提前核销完毕,本次活动将自动提前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二、补贴品类、实施范围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品类

  本次活动针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以下6类智能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予以补贴。其中,纳入国家能效、水效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满足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等级标准,方可享受补贴政策,具体品类以下:

  1.智能门锁;

  2.智能打印机;

  3.智能显示屏(含投影仪);

  4.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

  5.适老化呼吸辅助医疗器械(含呼吸机、制氧机);

  6.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三)实施范围

  本次以旧换新补贴仅限收货地址在广东省范围内的订单,收货地不在广东省内的,不予享受补贴政策。

  三、活动平台

  云闪付APP、“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以下简称“粤焕新小程序”)。

  四、具体操作流程

  个人消费者登陆云闪付APP或“粤焕新小程序”,进入对应活动专题页面,免费申领本次以旧换新专项消费券,同步完成个人补贴资格核验,具体领券规则以平台活动页面公告为准。

  消费者成功领券后,可前往活动合作线下实体门店选购符合补贴标准的商品。在结算支付时核销对应品类消费券,即可享受立减补贴优惠。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的合作商户名录、活动具体规则等相关事宜,均以云闪付APP、“粤焕新小程序”活动页面实时展示信息为准。

  (二)后续如有新增补贴品类,将另行发布公告。

  (三)广大消费者及经营主体请依规参与活动,严禁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湛江市商务局

  202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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