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延长“广东优品购”和“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期限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促消费力度,根据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延长我市“广东优品购”和“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期限,具体如下:
一、“广东优品购”活动、“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截止日期由2026年3月31日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
二、汽车优品补贴活动中,新车销售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应在2025年11月5日(含当日,下同)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申请补贴车辆应当于2026年5月10日前在公安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汽车购新补贴消费券自4月5日起,每天11时发放。成功领取消费券的消费者,需在消费券有效期内(20个自然日)完成全部补贴申请资料的上传,若未在有效期内完成上传,消费券将自动失效,相应的补贴资金额度将被收回。汽车补贴资金剩余额度有限,先到先得,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不再发放消费券,并在活动平台弹窗提醒活动结束。
三、家电优品、地方特色优品、电子优品和体育优品补贴活动和“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活动中,支付日期应在活动实施期限内,销售发票(餐饮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不得早于活动开始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5月15日。家电、地方特色、电子、体育等优品消费券和“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发放时间以活动平台云闪付APP上展示的时间为准。
此前我市关于“广东优品购”和“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有关活动规则及公告的相关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各活动品类的每天发券资金额度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如资金提前核销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特此公告。
湛江市商务局
2026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