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商务局关于调整“广东优品购”湛江市汽车购新补贴活动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广东优品购”汽车购新补贴活动的消费体验,提升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活动公平、有序且高效地开展,根据活动整体安排及资金管理要求,现对“广东优品购”湛江市汽车购新补贴活动规则作出如下调整:
一、设置消费券有效期对消费券设定20个自然日的有效期。具体规定如下:
在2025年11月5日(含)至11月30日(含)期间,若消费者已领取消费券但尚未完整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补贴申请材料,则消费券的有效期将统一自2025年12月1日0点起开始计算,2025年12月20日24点失效。
自2025年12月1日起,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有效期自领取当日开始计算,20个自然日后自动失效。消费者需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完成全部补贴申请资料的上传,若未在有效期内完成上传,消费券将自动失效,相应的补贴资金额度将被收回,用于下一轮消费券的发放。
二、调整消费券发放方式
自2025年12月1日起,消费券的发放方式将由原来的每日限量发放调整为每月首日集中发放。具体安排如下:
首次发券时间为12月1日上午10点,发放额度为100万元,领完即止。若第一批资金有剩余额度,将适时在12月份再次集中发券(发券时间另行公告),直至资金额度使用完毕。
2026年1月、2月的消费券发放额度将根据上级下达的第二批资金情况来确定。在“广东优品购”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最多只能领取3次消费券,请消费者结合自身实际需求按需领取,避免占用补贴额度。
温馨提示:汽车购新补贴资金额度有限,只有成功领取消费券的消费者才有资格申请汽车购新补贴。
特此公告。
湛江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