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269 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湛商务〔2024〕320 号)要求,经组织企业申报、委托第三方审核、资金审核小组审核和局党组研究审议,拟确定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支持企业9家、促消费活动5项,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
现对该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湛江市商务局联系人:秦庭勇,电话:3620770。
附件:2025 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
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
资金分配计划
湛江市商务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2025 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