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使用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2025 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港函〔2025〕2号)精神,下达我市口岸建设事项专项资金625万元。现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使用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5月14日(共3天)
联系方式:湛江市商务局港口口岸科,0759-3620132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31号湛江市商务局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使用方案.xls
湛江市商务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