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商务局关于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分配计划的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使用分配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31号)和《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湛商务〔2023〕207号)要求,经组织企业申报、委托第三方审核,拟确定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支持企业36家,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
现对该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7日至5月1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湛江市商务局联系人:秦庭勇,电话:3620770。
附件: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分配计划.xls
湛江市商务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