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湛江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资金计划的公示
时间:2023-02-24 10:14:54 来源:湛江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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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粤商务综函〔2023〕8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湛江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资金计划进行公示。
单位:万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监督电话:湛江市商务局 0759-36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