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口岸局关于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1-05-07 21:03:12 来源:湛江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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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口岸办)关于下达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口岸建设事项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陆字〔2021〕1号)精神,批复我市专项资金900万元。现将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7日-5月13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620132。
附件:2021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分配方案 .xls
湛江市口岸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