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商务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商务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湛江市口岸局关于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1-05-07 21:03:12 来源:湛江市商务局
【打印】 【字体: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口岸办)关于下达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口岸建设事项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陆字〔2021〕1号)精神,批复我市专项资金900万元。现将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7日-5月13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620132。

  附件:2021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分配方案 .xls


  湛江市口岸局

  2021年5月7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