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口岸局关于2021年度市财政预算资金(口岸方向)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湛财预〔2021〕8号)要求,批复我局海关大通关工作经费、口岸管理工作经费、口岸建设专项资金、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扶持资金等预算资金(口岸方向)共3368万元。按照2021年度口岸工作开展实际需要,现将2021年度市财政预算资金(口岸方向)安排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9日-4月4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620132。
附件: 2021年度市财政预算资金(口岸方向)安排计划表.xlsx
湛江市口岸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