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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60034号答复的函

时间:2026-08-05 11:48:38 来源:湛江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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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A

  湛商务函〔2026〕56号

  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60034号答复的函

黄道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废品回收站监管的建议》(第20260034号)收悉。经综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我市自2025年底就启动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市供销社、市税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全面部署、协同发力,以清底数、治隐患、优布局、严规范、建长效为目标,全面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强化统筹部署,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市领导高度重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成立由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整治工作。市商务局牵头印发《湛江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各县(市、区)同步成立工作专班,构建“市级统筹、县级落实、部门协同、属地主责”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整治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面摸排建档,夯实行业监管基础

  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废品回收站点的经营主体、工商资质、经营地址、消防设施、环保措施、经营范围等信息逐一核实登记,梳理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网点1833家,累计开展全覆盖排查超2000家次,建立再生资源回企业“全覆盖、全要素、动态化”台账管理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另外,在县级排查基础上,市商务局统筹有关执法职能部门同步开展核查,其中公安部门排查站点924家,消防救援部门排查站点1379家,生态环境部门排查309家,市场监管部门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完成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归集与跨部门共享,供销社挂点规范回收网点50家。为分类整治、精准监管提供坚实支撑。

  (三)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整治乱象

  围绕无证无照经营、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市容秩序、废旧电池回收、报废气瓶处置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公安部门严查未备案、无证经营及收赃销行为,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02个,查处了18家有违法行为的回收点;消防救援部门开展“九项必查、六个严禁”专项行动,整改消防隐患 1856 处,清理违规住人134处;生态环境部门整治危险废物违规贮存、露天堆放等问题,整改污染隐患35个;城市管理部门查处乱堆乱放、违法搭建等市容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规范营业执照登记,严禁违规回收报废气瓶;工信部门推进待报废锂离子电池规范移交,搭建回收对接桥梁;供销社优化回收网点布局,推动行业集约化发展。

  (四)健全联动机制,凝聚整治合力

  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专班工作会议,统筹协调解决整治重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市专班累计组织2轮覆盖各县(市、区)的联合督导检查及执法行动,随机抽查站点150家;各县(市、区)专班同步在辖区内开展联合督导,持续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各部门强化信息共享与线索移送,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单位实时互通排查整治动态,对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协同处置,有效破除监管壁垒,凝聚整治工作合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合规意识

  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与教育培训,市工作专班结合10部门职责,编制印发《湛江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工作指引汇编的通知》并下发至各县(市、区)和镇街。同时,通过现场宣讲、发放知识手册、案例警示、线上推送等多种方式,解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消防安全、环保合规、台账管理等重点内容开展培训,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引导经营者树立合规经营理念,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营造“合法经营、规范回收、绿色发展”的良好行业氛围。

  (六)健全协同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建立商务牵头、部门协同、属地负责、齐抓共管的废品回收行业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会商研判等制度,推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形成整治合力,提升行业治理规范化、常态化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聚焦短板弱项,持续发力、标本兼治,推动我市废品回收行业高质量规范发展。

  (一)完善回收体系,推动行业发展质效

  持续优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布局,推进回收网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两网融合”试点工作。积极培育和引进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推动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拟以雷州为试点,打造规范回收网点、构建区域回收体系。

  (二)深化联合执法,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持续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与专项整治,加大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露天堆放、污染环境、违规收运危险废物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定期组织“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依法从严处置,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三)紧盯安全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清理整治人货混居、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督促经营场所配齐消防设施、规范电气线路、畅通消防通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巡查管控,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四)加强教育宣传,促进行业规范自律

  设计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应知应会宣传海报,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浓缩梳理相关注意事项,印发至各再生资源站点张贴公示,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合规意识与实操能力。同时,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合规站点示范引导,营造“学法规、守底线、促规范”的良好行业氛围。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行业监督,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推动湛江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五)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防线

  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打通信息共享壁垒,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导。健全日常巡查与隐患闭环整改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跟踪督办、限期销号,压实经营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力度,不断巩固整治成效,严防各类问题反弹回潮,推动监管工作由集中整治向常态规范转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湛江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关心支持。

  (分管领导:刘春晖,经办人:林易,电话:3620158)

  湛江市商务局 

  2026年6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湛江市商务局                          2026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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