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商务局关于政协第十四届湛江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5038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湛商务函〔2025〕103号
(A)类
湛江市商务局关于政协第十四届湛江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5038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农业农村局:
吴保华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湛江特色农食产品更多更好“走出去”的建议》(第2025038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相关定义
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信用机构对企业投保的出口货物、服务、技术和资本的出口应收账款提供安全保障机制。它以出口贸易中国外买方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国内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支持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785号),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保障信用期间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有条件、有意愿的保险公司可以依法开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二、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相关政策
商务部门关于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主要是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费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降低投保成本,鼓励企业积极参保。
(一)省级资金政策。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业务年度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5〕153号)要求,对在我市登记注册,向已备案从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一般企业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企业。按企业2025年实际缴纳保险费给予不超过30%的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鼓励保险公司对2023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含)以下的外贸企业定向开展出口信保“普惠平台类”服务,扩大普惠平台覆盖面,对保险公司垫付的通过“单一窗口”投保的普惠平台保险费给予全额支持。
(二)市级资金政策。在省财政支持基础上,2025年我市拟对投保“一般企业类”保险产品的企业,安排市财政资金给予不超过实缴保险费10%的配套支持。
三、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局联合信保机构持续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推动包括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内的153家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共涉及承保金额16.9亿元。我局也积极争取2025年省级资金对13家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企业类”项目予以支持,其中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4家。
专此函达。
湛江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孟伟旭,362013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湛江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