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推动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
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湛江市推动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打造夜间消费城市品牌,推动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结合湛江实际,制定《湛江市推动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湛江市商务局
2025年1月24日
湛江市推动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夜间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打造夜间消费城市品牌,充分展现“夜湛江”城市魅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依据《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1〕36号)和《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扩大内需、大力提振消费的总体部署,立足广东省域副中心、区域消费中心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城市发展定位,挖掘湛江港城特色资源,顺应居民夜间消费需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市县联动、属地负责、疏堵结合、分步推进”的原则,采取“划区划线、定时定点、联查联管、有控有扶、规范规整、一点一策”的方式,依法依规强化监管,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逐步完善服务设施、优化夜间营商环境,打造集港城滨海特色、都市现代生活、城市璀璨景观、丰富多元业态为一体的高品质夜间经济集聚区,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目标任务
2025年,构建示范带动、集聚发展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抓好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每个县(市、区)至少推动1个具有地方特点的夜间经济集聚区提质扩容,全市着力宣传打造3个以上兼具烟火气和时尚潮的夜间网红打卡地。
到2027年,全市夜间经济优质产品和服务显著增加,夜经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更加丰富,形成10个以上布局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功能完善的高端夜间经济集聚区,做靓“夜湛江”城市名片。
到2030年,夜间经济对消费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提升,形成与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相匹配的夜间经济集聚区,打造富具粤西滨海特色且国内知名的“夜湛江”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夜间经济有序发展
1.建好夜间购物消费商圈。重点打造赤坎区金沙湾、霞山区滨海商圈、经开区海滨北等城市核心商圈,指导商圈成立商会并积极申报省级特色示范商圈。以大型商业综合体为核心,大力发展建设夜间商业集聚区,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至少培育建设1个夜间商业集聚区。注重搞好商文旅融合发展,倡导开展多种夜间促销活动,做好夜间引流工作。鼓励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商业步行街等消费购物场所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丰富夜间购物消费业态,扩容夜间购物消费市场。
2.打造夜间特色美食街区。鼓励荣盛天光街、南柳村火车夜市等露天美食街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推动现有夜间美食街区升级改造,抓规范、扩规模、提品质,打造具有港城特色的湛江美食夜市。用好“中国海鲜美食之都”金字招牌,积极推动中国海鲜美食之都综合体等重点项目建设,结合湛江海鲜美食节和“吃海鲜·到湛江”系列推介活动,力争建成夜间海鲜美食地标。用好新媒体宣传推介平台,在全市宣传打造3个以上夜间美食网红打卡点。
3.培塑夜间文创旅游景点。围绕“雷州文化”“军港之城”“红树林之城”等特色资源,策划打造一批凸显湛江特色的夜间文旅项目。积极推动湛江市文化中心、赤坎古商埠修缮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增加赤坎老街民俗文化夜间展示内容,丰富古商埠夜游场景。依托湛江军事文化博览园,实施《军港之夜》海上实景演艺项目,丰富“一湾两岸”光影秀看点,提升“夜湛江”魅力。优化红嘴鸥游船夜游湛江港湾项目,将其打造为夜游湛江的标志性品牌。鼓励夜间电影主题书吧、音乐茶座发展,推进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夜间延时免费开放,丰富“夜湛江”文化内涵。
4.开发夜间时尚潮玩基地。支持各县(市、区)结合夜间经济聚集区发展计划,利用重要节庆假日,举办“机车文化节”“芒果音乐节”“超次元派对”“动漫嘉年华”等活动。鼓励民谣弹唱、轻音乐、夜间咖啡店、夜间摄影场等场馆在商圈、街市落地发展,鼓励公园广场、奥体中心等场所举办中医药文化夜市、大型演唱会等文娱活动。指导相邻的商业综合体错位发展、互补互促,瞄准年轻人夜间消费需求,规划引入亲子运动、轰趴派对、沉浸社交、电子竞技等时尚潮玩主题业态,打造湛江年轻人夜间潮玩新地标。
5.发展夜间体育健身活动。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亮灯计划,扩大场馆开放范围,延长夜间开放时间。通过夜间亮化工程,进一步完善步道、夜跑、健身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为市民参与夜间健身提供便利。积极组织举办一批有影响力的群众性夜间体育赛事,如城市业余五人制足球联赛、羽毛球联赛、街头篮球联赛等,积极引导、吸引市民走出家门,参与夜间体育健身活动,打造夜间体育潮流运动。支持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和企业在体育场馆、公园、广场、商业街区等地开展篮球、笼式足球、保龄球、荧光夜跑、轮滑、平衡车、广场舞等特色突出、观赏性强的夜间群众体育活动,形成一批夜间体育消费打卡地。
(二)加强夜间经济监管整治
6.规划夜市摆摊区域。遵循《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市容管理法规、居民消费习惯、街区地理位置、道路交通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综合衡量,合理确定夜市选址,划出辖区“摊位地图”。夜市可设立餐饮区、手工艺品区、服装鞋帽区、娱乐休闲区等业态分区,确保不同类别的摊位有序分布。重点考虑餐饮区油烟、噪音等污染对市容环境和周边居民、其他业态顾客的影响,应符合市容管理规定,并适当远离居民小区,应位于下风口设置,应具备油污、垃圾处理条件。采取记录、发放登记卡等方式,实现“摊定档、档对人”精准管理。构建“定点、错时、划线”疏导机制,统一摆摊地段、统一经营时段,逐步纠治占道摆摊堵塞交通的问题。
7.引导摊位提档升级。根据夜间经济集聚区目标定位,结合湛江文化特色,各夜间摊位应保持风格统一、样式相近,提升夜间摊位的整体视觉效果,树立特色鲜明的夜间摊位形象。支持重点商圈、特色街区开展户外广告和店招设置试点,科学规划LED电子显示屏(门楣LED显示屏除外)广告设置密度和面积限制,鼓励企业制作有特色、有文化的店招。适当增设夜市区域照明设施、清洁设施、文化设施,着力打造一批“本地人常去、外地人必去”、富有“烟火气、湛江味、国际范”的“夜湛江”网红打卡地。
8.实施夜市秩序监管。通过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夜间秩序管理规定,提高市民遵守意识。积极采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手段,夜市周边加装摄像监控、噪音监测等设备,提高夜间监管治理能力。优化监管方式,探索由执法部门、街道、群众代表等组成考评小组,根据证件齐全、卫生达标、经营规范等指标,定期对经营者开展考评,对扰乱经营秩序、整改不力等经营者,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警告、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等。针对部分夜间集聚区“脏乱差”问题,优化完善夜间城市管理政策措施,严格按《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疏堵结合纠治夜间流动摊贩乱摆卖问题,引导摊档经营者在政府划定区域经营,并为其划定责任区域,明确要求责任人结合垃圾产生量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负责每日经营结束后责任区域卫生清洁,避免遗留垃圾及油污严重污染路面,保持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
9.加强夜间安全管控。各县(市、区)建立夜间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加强对重点商圈、街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夜间安全巡查人员配置,重点加强户外临时搭设场所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控。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提供紧急快速救助救治等服务。加大对烧烤摊、小吃摊等场所食品卫生安全巡查力度,借助数字技术赋能,对食品原料来源、加工过程、储存条件等进行严格监督,严厉打击经营来源不明食品原料、“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10.加强治安管控措施。督促市场经营主体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硬质隔离设施建设,实施人车分流管理,严防驾车冲撞。强化安保力量和防暴器材配备,建立“最小应急单元”,健全群防群治机制建设,完善社会安保联防联控体系。强化人员管控,建立人流预警和快速联动处置机制,严防踩踏事件。经营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炮竹,强化场所秩序管控,提高夜间安全保障水平。
1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将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管理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全面纳入行政服务大厅,根据夜间经济集聚区产业行业经营活动特点,推行“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同时发证”,提高审批效率。对夜间经济集聚区在同一场地、相近时段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实行一次性许可制度,优化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程序。食品摊贩实行记录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做好食品摊贩记录造册,并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2.引导行业主体自律。鼓励各县(市、区)成立夜间经济委员会,聘请具有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夜间经济商户等代表担任本区域“夜经济CEO”,加强各行业夜间经营行为自我监管。支持培训、餐饮、零售、健身、音乐等行业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引导商家诚信经营、有序发展。鼓励高等院校、智库机构等加强夜间经济发展动态研究,编制发布夜间经济发展报告。
(三)完善夜间经济保障设施
13.完善夜间便民生活设施。重点完善我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社区夜间便民设施,支持社区发展24小时品牌连锁便利店、药店、智慧无人超市等业态,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夜间消费服务。推动夜间经济集聚区的公共厕所改造提升,鼓励夜游景区、夜市的沿街店铺对外开放厕所。
14.完善夜间交通服务设施。研究完善夜间经济集聚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探索在夜间特定时段内,将夜间经济集聚区及周边道路调整为分时制步行街,在有条件的周边道路适当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客点。督促公交公司适当增加夜班公交线路,根据客流实际,周末、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适当延长部分公交路线夜间运营时间,满足市民、游客夜间出行需求。
15.完善信息服务保障设施。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5G网络建设,提升夜购商圈、夜市街区、夜游景区、夜娱场馆等夜间消费场所5G网络覆盖。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湛江夜游指南,推荐夜间美食打卡点。
三、组织保障
16.建立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建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参与的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加强对夜间经济的监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参照市的做法相应建立推动夜间经济有序发展的工作机制。
17.加大夜间经济宣传力度。将创建夜间经济集聚区活动列入全市对外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报道发展夜间经济富民、便民、惠民的工作成效。整合各大平台的大数据榜单、夜间活动项目和热点,推送给市民和来湛游客,实现精准、互动式旅游营销。编印湛江夜间消费“夜湛江潮玩地图”,打造“夜湛江”视觉识别系统,展示湛江夜间经济内涵,打造独特城市品牌标识。
18.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45”便民服务平台作用,畅通市民投诉举报渠道,属地街道社区定期走访夜市周边居民,及时收集汇总群众意见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占道经营等问题,做到“投诉有门、凡诉必复、凡复必果”。网络监管部门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夜间经济的舆情监测,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处置网络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关于《湛江市推动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方案》制订的背景
随着我市夜间经济快速发展,“脏乱差”问题逐渐增多,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为解决夜间经济引发的“脏乱差”问题,规范我市夜间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打造夜间消费城市品牌,充分展现“夜湛江”城市魅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我局深入调查研究,并参考北京、广州、中山、江门等城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当前夜间经济发展现状,在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湛江市推动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关于《方案》制订的依据
(一)《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
(二)《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1〕36号)
(三)《湛江市强化夜经济安全管控工作方案》(湛安〔2023〕14号)
三、关于《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按照“划区划线、定时定点、联查联管、有控有扶”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夜市区域,坚持部门联动,依法依规强化监督管控,到2025年底,构建示范带动、集聚发展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推进10个以上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业态多元的特色夜市街区提质扩容,打造3个以上兼具烟火气和时尚潮的夜间网红打卡地,做靓“夜湛江”城市名片。
(二)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夜间经济监管整治。主要包含合理规划夜市摆摊区域、引导夜间摊位提档升级、规范实施夜间秩序监管、加强夜间经济安全管控、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落实行业自律6个方面。二是推动夜间经济有序发展。从夜购、夜食、夜游、夜玩、夜动等5个方面明确工作任务。三是完善夜间经济保障设施。重点强调了夜间便民服务设施、交通服务设施、信息服务保障设施、配套生活保障设施建设要求。
(三)组织保障
一是建立夜间经济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对夜间经济的监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二是加大夜间经济宣传推广力度,展示湛江夜间经济内涵,打造“夜湛江”城市品牌标识。三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努力做到“投诉有门、凡诉必复、凡复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