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群众举报件26件(来电12件、来信14件),列为重点件1件。涉及大气8件、固废1件、生态6件、水11件。其中霞山区2件、麻章区5件、雷州市3件、廉江市3件、吴川市6件、遂溪县4件、徐闻县2件、开发区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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