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二批群众举报件14件(来电5件、来信9件),列为重点件1件。涉及大气5件、固废1件、生态3件、水4件、噪音1件。其中赤坎区1件、麻章区3件、雷州市4件、廉江市1件、吴川市3件、遂溪县1件、开发区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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