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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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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日报-用真行动换来真信任:遂溪县扎实推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时间:2021-09-19 09:36:49 来源:湛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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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日前,遂溪县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第十四批141号转交办案件后,迅速动员部署起来,瞄准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动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

  行动起来,第一时间调度

  9月10日,遂溪县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四批141号转交办件。该件是被列入遂溪县首件重点交办案件。民生无小事,良好生态环境更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遂溪县当地党委、政府迅速行动起来,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遂溪县委书记骆华庆一接到交办件,马上改变调研行程,马不停蹄赶到黄略镇加隆村,现场调研督办反映“三无”拆船厂相关问题,并反复强调要对生态环保投诉案件做到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上报等“三个一”。遂溪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陈升在接交办件当天就作出专门重要批示,次日相继率队针对该交办件到现场再督办再部署再落实,组织县直有关职能部门、黄略镇负责人现场召开问题整改部署会议,明确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压实压紧责任,采取强而又强、实而又实的措施,依法依规、对标对表做到真整改真落实。

  组织起来,第一时间部署

  9月11日,遂溪县根据信访交办线索,县委、县政府组织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黄略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市场监管、纪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黄略镇加隆村三无拆船厂生态环境污染破坏问题调查处理工作专班。下设综合组、现场调处组、舆情维稳组等三个小组,抽调县有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参与,明确三方面主要职责。同时,在前期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出台制定《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四批141号转办件办理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细化职责分工,任务压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强调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问责、加强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求,以严密的组织体系,最大限度凝聚各方面力量,聚焦问题线索,调查具体真实情况,推动整改落实,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和关切。

  落实起来,第一时间整改

  9月10日当天,有关工作人员就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面对大量的各类杂物,黄略镇迅速组织人员与时间赛跑,对码头杂物和拆船厂进行全面整治清理完毕,并与被执行人做好充分思想沟通后,依法依规清理拆除港湾非法用海设施,责令停止非法占用海域行为。12日,省渔政总队遂溪大队对湛江佳利海洋渔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在黄略镇加隆村对开海域实施非法占用2.0256公顷海域经营船舶拆解业务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非法占用海域行为,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你们真给力!”当地多名谢姓村民竖起了大拇指。

  据当地县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拆船厂所处位置属于非法填海,且已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善用海手续,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故该位置不能用于建设厂房和开办企业。拆船厂附近海域的生蚝养殖场已列入2021年湛江市港湾非法用海设施及构建物清理拆除的范围。目前,该县正加快对该海域范围核查清点,争取在2021年11月底前,对该海域养殖生蚝等设施进行全面清理。

  据了解,2019年,遂溪县就对该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形成“立案处罚,完成生态修复,完善手续”的处理意见并报上级批准。随后,编制《湛江遂溪东片区历史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湛江遂溪东片区历史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上报省、市两级自然资源部门,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列入广东省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目前已上报至自然资源部。待审查备案后,该县立即组织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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