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湛江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三十一批2021年9月27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时间:2021-09-27 13:00:5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一批信访件34件(重点件5件)。其中,赤坎区3件,霞山区5件,麻章区2件,雷州市6件,廉江市4件,吴川市3件,遂溪县6件,徐闻县4件,经开区1件。按污染类型分,水11件,大气4件,生态5件,噪音1件,土壤2件,海洋1件,辐射1件,其它污染5件,大气和水1件,生态和大气1件,大气、水和生态1件,大气、噪声和其它污染1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有关县(市、区),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