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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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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时间:2021-09-10 15:30:28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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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八批2021年9月10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2GD202109030089反映遂溪县城月镇广丰糖厂厂区内部有一纸厂,该纸厂通过暗管偷排造纸废水到水库,并存在很多的工业废料,怀疑这个企业未办理经营执照。怀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或者庇护行为。遂溪水,土壤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营业执照名称为遂溪县广林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建志,位于遂溪县城月镇广丰糖厂内,经营范围为“生产:纸;购销:纸产品、造纸机械配件;技术咨询服务:污泥处理”。该公司于2017年2月建成使用,占地面积5328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有2条生产线,产品是瓦楞纸、箱板纸,主要生产原料为纸砂浆、废布碎、废泥等;生产工序为:原料→打碎→打浆→磨浆→压榨→烘干→卷纸→成品入库。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有生产废水产生,建有工艺废水生化处理设施1套(日处理能力1000吨)和锅炉除尘水沉淀池,现场检查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生化处理设施出水部分(约20%)通过储水罐后排入制浆车间循环使用,其余部分外排。2021年9月4日,遂溪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人员现场对该公司废水处理站在线监控设备出水(排放口编号:50307)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23mg/L、悬浮物浓度为51mg/L,分别超过《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制浆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标准0.37倍、0.70倍。
检查发现,该公司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锅炉除尘水和蒸汽水流出厂界,排入广丰水库,违反环评批复“锅炉除尘水和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的要求;二是厂内环境卫生较差,运泥车辆洒落废泥在地面,车间废水管道老旧,浆液溢洒在地面;三是废水应急池存有一定量黑色浆水,未能做到完全空池,池壁有破损,可能影响应急池的正常使用;四是原料堆场露天堆放纸砂浆、废布碎、废泥等且有少量溢出围堰,亦见原料吸水发酵后少量浸出液,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一、关于群众反映的“存在很多的工业废料”的问题。广林纸业有限公司堆场堆放有纸砂浆、废布碎、废泥等生产原料约1000吨左右,主要作为生产瓦楞纸和箱板纸主要原材料使用,属于废物资源化利用。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责令该公司规范贮存生产原料,搭建原料堆场顶棚。
二、关于群众反映的“该纸厂通过暗管偷排造纸废水到水库”的问题,调查人员采取人工排查和无人机红外热成像摄像的方式,对厂界内低洼地、杂草丛、废弃池体、荒地等部位及厂界外围相邻广丰糖厂水库地带开展全面排查,该水库为农灌水库,属于湛江市华资农垦糖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发现有暗管偷排现象,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群众反映的“怀疑企业未办理经营执照”的问题。经核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提供营业执照、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意见和有效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材料,不存在未办理经营执照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四、关于群众反映的“怀疑当地县环保部门存在不作为或者庇护行为”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将该造纸厂纳入重点污染源监管,列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环境保护监测站同步开展监督性监测。通过自查自纠,未发现该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或者庇护行为,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一、2021年9月5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开展遂溪县广林纸业有限公司案件研判并确定办理方向:一是对该公司不按规定排放污染物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二是督促该公司立行立改,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严格跟踪督办落实。
二、2021年9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对遂溪县广林纸业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湛<遂>环整改函〔2021〕88号),要求该公司清空废水应急池,修复池壁破损;搭建原料堆场顶棚;处理堆场原料发酵渗出液;加强车间、厂区环境卫生整治;锅炉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加强员工环境管理学习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对该公司不按规定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处罚。严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整改通知要求落实整改,并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不定期派员到该公司及厂界外周边现场开展全面深入调查,采取必要的先进技术手段进行监管。二、针对“锅炉除尘水流到沉淀池溢流沟,此溢流沟离沉淀池约3米处有一个缺口,除尘水通过该缺口流入厂区内锅炉旁雨水沟顺着地势往地洼处流出厂界,排入广丰水库”问题,遂溪县广林纸业有限公司扩建锅炉除尘水沉淀池,增加到充分容量,防止除尘水外溢外流,再抽回循环使用。三、城月镇政府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跟踪落实遂溪县广林纸业有限公司整改情况,对该公司加强巡查监管,建立整改台账。四、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同时,建立完善查处无证无照工作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五、遂溪县以此案件查处为契机,全面开展造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排查企业排污风险,严查企业环境违法排污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六、遂溪县针对造纸行业存在问题,联系实际、深刻剖析,建立健全解决问题长效机制,落实制度保障。七、城月镇政府负责将投诉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周边群众。
未办结
2X2GD202109030052反映麻章区麻章镇银海垃圾中转站靠近敏捷珑玥台小区,建设前未征求业主意见,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恶臭扰民。垃圾站废水直排小区下水道。希望该垃圾站搬迁。麻章大气,水,噪音经查,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垃圾处理站为麻章区银海生活垃圾中转站,位于银海路60号,占地面积约140平方米,处于敏捷珑玥台小区东北角,紧贴小区围墙。敏捷珑玥台小区用地原为福民西农贸市场,2009年原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在福民西农贸市场西北角建设了银海生活垃圾中转站作为该片区的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半径为0.8公里,辐射周边的社区、学校、城中村等,为该片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发挥着重要作用。2012年民西农贸市场关闭停业,银海生活垃圾中转站始终正常运行,承担该片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2016年敏捷房地福产公司竞拍得到该地块,用于开发建设敏捷珑玥台住宅小区。在小区规划期间,原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要求保留银海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在新建小区中配套建设处理能力相应的垃圾中转站。为此,敏捷公司根据《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关于下达麻章区福民西路北侧银海路东侧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城规(建管)〔2016〕348号)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要求,将银海生活垃圾中转站重新规划于敏捷珑玥台小区东北角,与住宅小区同步建设,于2020年建成。群众反映的“该小区楼下的银海垃圾中转站贴近居民小区”情况属实。
敏捷房地产公司在销售珑玥台住宅小区时已有销售阳光提示,明确告知该住宅小区设有生活垃圾中转站,并经买受人签名确认(见附件5)。该生活垃圾中转站于2020年建成后移交给麻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作为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投入使用,承担敏捷珑玥台小区及周边片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功能。由于该片区涉及居民较多,收集转运垃圾需保持日常正常运行,暂时没有搬迁的规划。群众反映的“中转站建设前未征询业主意见”情况不属实。
经查,该生活垃圾中转站设计转运能力为40吨/天,属于小型V类转运站,与小区最近建筑间隔为18米,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与相邻建筑间隔大于等于8米”的要求。该垃圾中转站配备了高压清洗枪、消杀喷雾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的运输车辆有良好的整体密封性能。垃圾渗透液集中收集在中联重科的整体式垃圾压缩机内运走处理,没有外排。该垃圾中转站门前的清洗污水直接接入中转站门前银海路的市政管网,中转站场内的清洗污水经专用管道排入民乐西街市政管网,没有经过小区下水道。群众反映“垃圾站废水直排小区下水道”的情况不属实。
8月31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4批85号转办件反映该中转站存在“作业过程产生的噪音、恶臭扰民”的问题后,麻章区立行立改,采取优化作业时间,更换作业设备,强化消杀清洗除臭,拆除垃圾收集车倒车雷达,规范机械设备操作,控制噪声产生等措施。现场检查发现该生活垃圾中转站附近臭味明显减少,噪音也得到了遏制,但作业过程中仍一定程度上存在臭味、噪声情况。群众反映的“作业过程产生的噪音、恶臭扰民”基本属实。对此,麻章区严格作业规范,加大消臭消声力度;投入使用中联重科的整体式垃圾压缩机,严禁垃圾渗透液流出到场内;加强沟通协调,耐心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
部分属实一、严格作业规范,加大消臭消声力度。一是继续加强消臭力度。利用84消毒液、生态制剂等消臭消毒药水,安装高压喷淋系统以及消臭装置,加大喷淋频率及范围,利用高压水枪冲洗下水道,力争垃圾和污水不积存、不留臭。二是规范垃圾转运作业方式,有序进场倒运垃圾,做到快速倒卸、迅速离场,避免扎堆集中产生臭气和噪音。
二、投入使用中联重科的整体式垃圾压缩机,严禁垃圾渗透液流出到场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避免垃圾过夜产生臭味。
三、研究推动整改,加强沟通协调。9月4日下午,麻章区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连续三天组织有关单位深入现场进行再调查、再协调、再处理工作,召开相关协调会议4次,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耐心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做好跟踪记录。早、中、晚全天候安排人员值守记录跟踪银海生活垃圾中转站落实整改措施情况,加快相关整改工作,确保业主合理诉求得以有效解决。二、加建钢架铁棚密封作业场所。考虑现场风向问题,计划10天内在中转站门前空地加建铁架构筑物,确保转运作业在室内完成,避免作业期间臭味随风扩散,也可以起到隔音作用。三、雇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中转站周边实施大气监测,对标评估该地段大气质量情况,为长效解决群众的诉求问题提供技术数据。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定期深入小区倾听群众心声,设身处地为居民解决合理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未办结
3X2GD202109030051反映遂溪县江洪镇大路村委会挟仔村等村庄砍伐护海防风林,开发为养殖虾塘,导致海水倒灌农田,土壤盐质化,不能耕种。曾多次投诉反映,均没有处理。请督查组暗访。遂溪海洋大路村委会有10条自然村,其中5条自然村(海坎村、下碱村、大路村、大路仔村、挟仔村)和大路村委会有虾塘,现有26户养殖户,共92口虾塘,面积为289亩(均为坑塘水面)。海坎村有34口虾塘,共143亩(均为坑塘水面),其中有6口20亩虾塘改建为东风螺场;下碱村有17口虾塘,共46亩(均为坑塘水面);大路村3口虾塘,共8亩(均为坑塘水面);大路仔村有1口虾塘,共5亩(均为坑塘水面);挟仔村有1口虾塘,签约为8.2亩,目前实际养殖面积为2亩(均为坑塘水面);大路村委会有36口虾塘,共85亩(均为坑塘水面)。全部养殖虾池均为高位池,全部已硬底化同时铺有防渗薄膜,并建有三级尾水处理设施池进行尾水集中处理,现场未有发现高位池池水出现明显渗漏现象。
大路村委会基本农田面积3153.8亩,盐渍化撂荒143亩,其中挟仔村盐渍化撂荒110亩。主要原因是近年劳动力外流严重导致务农人员锐减、田地闲置较多,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排水不畅,加之农田地势较低,海水涨潮容易倒灌,以前高位池尾水排放遇到涨潮时也会有部分尾水倒灌,常年累积就存在不少污染物,导致农田无法耕种。群众反映的“海水倒灌农田,土壤盐渍化,不能耕种”情况属实。遂溪县政府要求江洪镇政府与县各职能部门加强协同配合,解决海水倒灌问题,对农田低洼地区积水进行整治,改良土壤恢复耕种。
经查,自2016年以来,遂溪县没有收到与该交办案件相关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信访转办平台的投诉;大路村委会虾塘土地并没有占用防风林地,也没有砍伐护海防风林,群众反映的“砍伐了护海防风林,开发为养殖虾塘,曾多次投诉择映,均没有处理。”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9月4日下午,遂溪县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实地察看海水倒灌区域,要求江洪镇政府与县各职能部门加强协同配合,解决海水倒灌问题,对农田低洼地区积水进行整治,改良土壤恢复耕种。
9月5日上午,遂溪县江洪镇政府、遂溪县水务局和遂溪县农业农村局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和设计,抽采田间土壤样品送到市级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土壤的pH值、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等7项指标进行检测。根据现场勘查结果以及土壤指标水平,共同研究拟定整治土壤盐质化的方案。
下一步措施:一、部门协同,做好修复工作。目前,海水倒灌的海沟已经清泥完毕。同时,遂溪县县水务局进行科学勘测,已于9月7日前做好设计方案,修建必要的水利设施(水闸)。根据方案进行施工,在9月16日前如期修建好防海水倒灌水利设施,解决好海水倒灌问题;由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对海水倒灌低洼地区造成的黑臭土壤进行整治,采取灌水洗盐、科学晒田、深耕深松、换土压碱、增施有机肥、配施土壤改良剂等修复措施,全面改良土壤,后续将采用在盐咸地合理种植作物、适时轮作等方式做好复耕工作。二、全面排查,解决类案问题。以此案件的排查整改工作为契机,在遂溪全县范围内排查沿海农田,疏通排水,确保农田正常耕种;在遂溪全县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群众举报及2021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为线索,逐个排查核实,严把林地使用关、林木采伐关,严打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和完善县、镇、村三级“三防”体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不断完善巡查方式,确保全力巡查监管到位。三、强化宣传,严守耕地红线。在遂溪全县范围开展加强耕地保护宣传活动,宣传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国策以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守住耕地红线,进一步强化村民保护自然资源意识,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建章立制,落实制度保障。针对遂溪县耕地土壤盐渍化存在问题,结合排查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五、遂溪县江洪镇负责将处理方案的结果及时反馈给大路村委会周边群众。
未办结
4D2GD202109030044反映区赤坎区百姓村居委会有一个名为“维港卓越”的建设工地,已经施工两年多,离居民住宅区不到4米。每天6点开始施工,直到晚上12点甚至凌晨。施工噪声、扬尘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曾多次向12345反映,但是均没有改善。赤坎噪音,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建设工地应为卓越维港,项目位于赤坎区康强二横路19号。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湛江至善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是广东兆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4日,收到案件交办信息和领导批示后,赤坎区委办、赤坎区住建局、赤坎区城综局、赤坎生态环境分局、赤坎区南桥街道等单位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置,中午12:10该项目还在进行楼板混凝土浇筑作业,施工噪音源自浇筑混凝土时的车辆和设备,存在超时施工情况。超时施工主要原因是由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特殊性,楼板浇筑需要一次性浇筑完成,否则会造成后期楼板出现施工缝,影响楼层整体结构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施工现场设置有喷淋系统,没有发现扬尘现象。此前,赤坎区城综局、南桥街道曾接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交办的反映“卓越维港”工地施工扰民问题投诉件,多次到现场查处并发出整改通知书,卓越维港施工方虽已进行整改,但仍然出现超时施工情况。
综上,卓越维港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能够设置喷淋系统,基本能解决扬尘问题,但在施工过程未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在赤坎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多次督促下整改未到位,仍存在超时施工情况,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赤坎区责令卓越维港项目方、施工方立即整改,优化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增配施工设备,降低施工噪音,防止扬尘扰民。
基本属实一、高度重视,现场办公。为确保交办案件尽快落实到位,2021年9月4日,赤坎区委主要领导率队到现场检查,并召开现场办公会议。明确要求卓越维港项目方、施工方必须合法施工、规范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要继续增设喷淋系统,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强调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强化巡查整治,举一反三,预防同类问题出现。
二、强化检查,立行立改。赤坎区现场对卓越维港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项目方、施工方立即整改,优化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增配施工设备,降低施工噪音,防止扬尘扰民。同时,由南桥街道、赤坎区城综局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巡查。2021年9月4日,湛江至善置业有限公司作出《杜绝施工扰民承诺书》。2021年9月5日以来,赤坎区城综局、南桥街道多次现场巡查没有发现违法超时施工现象。
三、全面部署,举一反三。为避免建筑工地施工扰民情况再次发生,9月4日下午,赤坎区召集相关部门、街道和全区在建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召开会议,全面部署赤坎区建筑工地施工相关工作。要求赤坎区城综、住建和街道加强对扰民问题的全面排查,及时妥善处置。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和管控力度,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文明施工。要求各在建工地项目方、施工方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合法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一旦发现违法超时施工、扰民施工、扬尘扰民等情况,将依法依规顶格处理,做到预防在先、警示在先。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南桥街道、赤坎区城综局、赤坎生态环境分局、赤坎区住建局要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和管控力度,常态化安排巡查人员每天在非施工时间进行巡查,督促卓越维港项目等施工单位规范、文明施工,一旦发现再次出现因违法超时施工造成噪音、扬尘扰民的情况将依法依规顶格处罚。赤坎区住建局会同该区城综局对全区在建工地推行签署《杜绝施工扰民承诺书》。二、督促优化施工环境。进一步加强与项目方沟通协调,卓越维港项目方承诺在以后的混凝土浇筑施工中改用地泵代替天泵,并优化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浇筑作业时间,必要时多台地泵同时施工作业,坚决避免违法超时施工。三、畅通举报渠道。南桥街道将继续耐心细致做好在建工地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并向群众公示街道执法中队和村(社区)举报电话,进一步拓宽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确保第一时间到场处置,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营造良好环境。
已办结
5X2GD202109030023反映赤坎区奥园滨海尚居附近新建一垃圾中转站,该项目无环评手续,居民担心产生的臭味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赤坎其他污染经现场核查,奥园滨海尚居小区位于赤坎区白云路3号,小区附近配建的垃圾中转站是根据《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湛江市赤坎区白云路3号40423.21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规划)函〔2019〕598号)要求配置建设的环卫设施,建设单位是湛江市东昇环保生物柴油科技有限公司。该垃圾中转站纳入奥园滨海尚居统一报建,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总面积约300平方米,于2020年12月开工,现工程进度已完成约90%,尚未投入使用。
该垃圾中转站位于奥园滨海尚居小区南面,距离住宅区76米,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日处理压缩垃圾量50吨以下),属于住建部颁发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的小型V类生活垃圾转运站,满足该标准中“离站外相邻建筑间距≥8m”的要求。
根据省生态环保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8号)的文件精神,纳入本名录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该垃圾中转站是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属于该名录中的第28小项,属可豁免办理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另外,由于垃圾中转站尚未建成投入营运,居民所担心产生的臭味会对生活造成影响的后果未实际发生。并且该中转站在设计方案中已有渗沥液池、隔油池、沉沙池,也在中转站周边设置了绿化隔离带,最窄处宽度已达10m,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第3.0.5中的“6小型转运站设置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宜小于3m”的要求。
综上,群众反映“奥园滨海尚居附近新建一处垃圾中转站,该项目无环评手续,居民担心产生的臭味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问题部分属实。赤坎区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设计标准建设,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同时,加强宣传和沟通,耐心细致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部分属实一、赤坎区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设计标准建设,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二、接到第八批次转办件之前(2021年6月3日下午),赤坎区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就奥园滨海尚区小区业主关于垃圾中转站问题进行解释工作。会议明确,垃圾中转站项目为政府规划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卫生防护距离符合标准要求,该项目是城市必备的配套设施,请业主理解项目建设的意义。
三、9月8日下午,由赤坎区北桥街道牵头组织区委政法委、赤坎环卫处、奥园·滨海尚居小区业主代表召开关于垃圾中转站建设问题协调会,业主代表主要提出三个问题:一是垃圾中转站出入口设在白云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白云路为两车道,路面较窄,环卫作业车辆与小区业主车辆共用同一道路不妥;二是垃圾中转站门口朝向小区大门,影响小区景观,担心中转站的臭味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三是要求拆除垃圾中转站。根据业主代表提出的问题,会上相关职能部门作出以下的解释:该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是根据《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湛江市赤坎区白云路3号40423.21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规划)函〔2019〕598号)的要求由湛江市东昇环保生物柴油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建设,垃圾中转站出入口设在白云路是根据市政道路规划技术规定进行设置的,业主代表提出调整垃圾中转站出入口位置以及门口朝向的要求,将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可行的方案。中转站投入使用后,环卫管理部门将安排人员对垃圾中转站进行运维管理,避免臭味扰民。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尽早谋划,制定投入运营后的环保方案。该垃圾中转站建成投入使用后,管理方将按照《垃圾中转站管理规定》进行维护管理,避免臭味扰民,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二、加强宣传,耐心细致做好群众解释工作。继续组织环卫处、街道、社区同志向业主代表耐心细致做好该垃圾中转站建设的解释工作,并将相关文件复印、解读,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同时向群众公示街道执法中队和村(社区)举报电话,拓宽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三、举一反三,提前做好市政设施建设的群众思想工作。建立完善项目建设的沟通机制,涉及“邻避效应”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要提前加强与项目周边群众沟通交流,主动做好项目建设相关解释工作,争取群众大力支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阶段性办结
6D2GD202109030004反映从1997年持续到现在,广东海洋大学将生活污水、化学水排放到良丰村的两个灌溉储水池塘,造成水体污染。麻章经查,广东海洋大学位于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海大路1号,校区地处郊外,周边主要是村庄和农田。该校自建校以来,一直未建有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也无法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海洋大学湖光校区在校师生约30000人,日常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实验室废水,污水排放总量约6000m3/d,该校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校内氧化塘(20多亩),再外排到良丰溪。良丰溪全长约3.5公里,途经良丰水库和大坛水库(即是群众反映的良丰村的两个灌溉储水池塘),最后入海。两个水库作为周围农田灌溉用水储水,其水体浑浊,有些许臭味。群众反映的“从1997年持续到现在,广东海洋大学将生活污水排放到良丰村的两个灌溉储水池塘,造成水体污染”情况基本属实。对此,市水治办正在加快湖光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市水务局对海洋大学氧化塘污水进行治理。
海洋大学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已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未发现有非法转移或者倾倒的行为。群众反映的“广东海洋大学将化学水排放到良丰村的两个灌溉储水池塘”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湛江市、麻章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广东海洋大学生活污水排放影响水环境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率队到海洋大学现场调研并召开会议研究,同时麻章区主要领导多次带队现场推进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等工作。
一、市水治办正在加快湖光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建成后将广东海洋大学污水全部收集处理。目前,湖光水质净化厂主体已完成土建工程的60%,预计今年12月底前可建成投入运行,海大污水将同步接入湖光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二、麻章区会同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和海洋大学研究制定了整改处理措施,市水务局采取创新的咖本矿化技术及生态处理系统对海洋大学氧化塘污水进行治理。8月27日,在氧化塘安装了咖本矿化设备CB-30,对污水进行处理。9月4日,湛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湛江)有限公司对广东海洋大学污水排放口和氧化塘出口废水进行采样监测。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广东海洋大学污水排放口、氧化塘出水口水质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另外,进一步采取固定化微生物技术处理,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三、麻章区组织对良丰溪河道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已完成良丰溪下游省道S373线至湖光镇污水处理厂段长约1.62公里渠道清理,清运淤泥约3247立方米,清理水浮莲约4300平方米,清理灌木、杂草等约18600平方米。正在清理良丰溪上游(起点)疏港大道月岭村段,渠道全长约1.1公里,已清理渠道长约900米,清理水浮莲约2800平方米,清理灌木、杂草等约3500平方米;同时,对原渠道进行适度拓宽,已完成400米长度。
四、麻章区与良丰村干部座谈交流,就调查情况、水质监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诉求、下一步措施等情况进行交流,良丰村干部对政府近期广东海洋大学污水整治工作表示认可,希望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早日解决海大污水排放问题。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快湖光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建成,在今年12月底前把海大污水全部接入污水厂处理,发挥减污效益。二、进一步完善海大氧化塘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效果。加快良丰溪、良丰水库和大坛水库清理整治工作,争取今年9月底之前完成清理工作,并做好河道保洁。三、9月底前将再次与周边村庄群众进行沟通,就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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