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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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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时间:2021-09-07 12:58:01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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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五批次2021年9月7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X2GD202108310064举报人反映万亩基本农田被破坏改造成牛蛙场,多次投诉举报无效。自2015年开始,广东省多个城市,其中湛江市、澄海市等地良田(基本农田)被破坏,未审批改造成了牛蛙养殖场,存在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不监管、包庇地方养殖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牛蛙养殖对周边环境污染非常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里,病死牛蛙直接抛弃到河里导致周边村庄空气中常年弥漫着一股恶臭,而且全部使用违禁药物进行养殖,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市辖区经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人员初步核查,全市共有牛蛙养殖场288家(见附件),占地面积2800.4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1427.2亩,涉及养殖场98家。73家养殖场对养殖尾水进行了初步处理,其余215家养殖场养殖尾水直接排放或用于农田灌溉。现场排查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物情况,没有发现乱扔死蛙的现象。另外,2015年以来,全市信访平台初步统计收到牛蛙养殖污染投诉举报3宗,其中赤坎区1宗、雷州市1宗已经办结,省农业农村厅转办信访举报1宗已按照程序进行了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赤坎区。共排查出牛蛙养殖场7家,位于该区北桥街道,面积共计3.579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0.12亩,涉及养殖场1家。养殖尾水均未经处理,接入村污水管网或流入池塘,死蛙采取土埋方式处理。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物养殖牛蛙,该区接到一宗关于牛蛙养殖的投诉,目前已办结。
二、霞山区。共排查出牛蛙养殖场1家,占地17.05亩,其中属于基本农田4.23亩,养殖场无尾水处理措施,没有发现乱抛死蛙现象,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物养殖牛蛙,该区近年来没有接到关于养殖牛蛙造成污染的投诉。
三、麻章区。共排查出牛蛙养殖场12家,其中11家正常养殖,1家关闭,养殖总面积40.875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14亩,涉及养殖场4家。2家养殖场尾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4家养殖场尾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1家养殖场尾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4家养殖场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沟渠。该区近年来没有接到关于养殖牛蛙造成污染的投诉。
四、坡头区。共排查出牛蛙养殖场2家,共占地19亩,其中1家占用基本农田16亩。1家养殖场尾水未经处理,1家养殖场尾水经简单处理后作灌溉使用,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物,没有乱扔病死牛蛙的情况。该区近年来没有接到关于养殖牛蛙造成污染的投诉。
五、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排查,没有牛蛙养殖场,没有接到有关投诉。
六、吴川市。共排查出牛蛙养殖场3家,共占地40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3.5亩,涉及养殖场1家,均没有建设尾水处理设施,养殖场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排查中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未发现乱抛死蛙现象。该市近年来没有接到关于养殖牛蛙造成污染的投诉。
七、遂溪县。共排查出牛蛙养殖场177家,总面积1067.105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449.88亩,涉及养殖场41家。52家养殖场具备尾水处理设施,3家养殖场正在开工建设尾水处理设施,122家养殖场尚未建设尾水处理设施,尾水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和排入河流。没有发现病死牛蛙抛弃河里现象,没有发现养殖使用违禁药物的情况。该县近年来没有接到关于养殖牛蛙造成污染的投诉。
八、廉江市。共排查出牛蛙养殖场42家,养殖面积295.57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250.68亩,涉及养殖场24家。6家养殖场处于关闭状态,22家养殖场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14家养殖场尾水进行了初步处理。该市近年来没有接到关于养殖牛蛙造成污染的投诉。
九、雷州市。共排查出牛蛙养殖场26家,养殖面积456.21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324.7亩,涉及养殖场15家,养殖场尾水均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没有发现病死牛蛙抛弃河里现象,没有发现养殖使用违禁药物的情况。该市接到一宗关于牛蛙养殖的投诉,目前已办结。
十、徐闻县。共排查出牛蛙养殖场19家,养殖面积861.08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369.12亩,涉及养殖场10家,养殖场尾水均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没有发现病死牛蛙抛弃河里现象,没有发现养殖使用违禁药物的情况。该县近年来没有接到关于养殖牛蛙造成污染的投诉。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全市各县(市、区)立即行动,迅速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市共责令整改51家,立案处罚3家,其余养殖场按照用地属性分类处理,稳妥推进牛蛙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
部分属实全市各县(市、区)立即行动,迅速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市共责令整改51家,立案处罚3家,其余养殖场按照用地属性分类处理,建立台账,明确拆除、整改的时限、落实责任人,稳妥推进牛蛙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
一、赤坎区。9月3日依法拆除1家占用基本农田养殖场,恢复农田79.73平方米,拟作出对当事人处以7654.08元的罚款,其余6家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养殖场建立整改台账,明确10月10日之前整改到位;与1户暂停养殖牛蛙的养殖场签订了不再养殖《承诺书》。
二、霞山区。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友谊街道办等单位到现场开展整治工作,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截止9月6日,该区养殖场的17.05亩养殖场(共分80池)已清理43口池,回填23口池,其余部分已制定台账,明确9月12日之前整改到位。
三、麻章区。已关闭的1家养殖场已完成拆除,其余养殖场已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4家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养殖场于10月6日前拆除完毕,7家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养殖场,要求11月6日完成整改。
四、坡头区。坡头区已对辖区1家占用基本农田的养殖场进行立案查处,并要求辖区内2家养殖场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若没有办理证照,将在一个养殖周期(最长不超过9个月)结束后依法强制拆除。
五、吴川市。已责令1家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养殖场在11月7日前清理蛙只,拆除附属设备;责令2家养殖场10月7日前办理相关证照,做好尾水处理措施,否则依法予以取缔。
六、遂溪县。已对部分非法占用农田养殖的行为进行了责令整改或拆除。建立了整改台账,对41家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牛蛙养殖场要求11月5日前完成清拆,其余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养殖场要求10月5日前办理证照,尾水排放达标。(转下一页)
未办结
(接上一页)
七、廉江市。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牛蛙养殖场开展清理工作,要求24家养殖场在10月5日之前清理,其余18家要求11于5日前完善污水处理措施,否则依法清理。
八、雷州市。截至9月6日,已拆除2家养殖场,20家正在拆除中,其余4家发出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9月15日前必须完成清拆,恢复耕地使用功能。
九、徐闻县。9月2日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部门100余人,对辖区内1家较大牛蛙养殖场开展清拆执法行动,恢复基本农田79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牛蛙养殖污染执法整治行动,将全县19家牛蛙养殖场均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明确了拆除和整改时限。
下一步措施:9月11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湛江市牛蛙养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牛蛙养殖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占用基本农田、违规用药、乱抛弃病死生物和尾水乱排乱放行为。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全市水产养殖行业排查,及时查处养殖生产过程中占用农田等违法行为。(一)全面深入排查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组织相关部门于9月15前完成全面排查,11月底前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养殖场坚决取缔,退养还田。(二)建设尾水治理设施。对合法养殖的牛蛙养殖场,要求养殖者必须于11月底前完成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养殖尾水经处理后,达到不黑不臭才能排放。(三)推行绿色生态养殖。9月底前,组织专家制定牛蛙生态养殖技术指引。加大生态养殖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指导养殖场降低养殖密度,减少药物使用,将养殖尾水引入农作物灌溉,资源化利用。(四)加强长效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牛蛙养殖场里的牛蛙进行药物残留抽检,若发现使用违禁药物,必依法处理;对乱抛弃病死牛蛙的,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依规处理。加大对牛蛙养殖场尾水直排行为的监督,对于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给予查处。
2X2GD202108310050位于雷州市生态环境局对面的“洪门酒吧”是铁皮屋,每天晚上9时左右开始营业至次日5时,铁皮屋没有任何隔音设施,酒吧低音炮音量大,噪声通宵达旦扰民。雷州市噪音雷州市新城派出所曾于2021年8月31日对洪门酒吧进行清查,发现该酒吧使用低音炮音响播放大音量音乐,确实对周边住户造成了影响。2021年9月1日晚上,雷州市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时,该酒吧未使用低音炮音响播放音乐。但据走访的附近居民反映,该店经营时间一般为晚上8点至次日凌晨2点左右,在经营时间内,该店的音乐声音非常大,持续不断,产生很大的噪音污染,严重影响正常的休息生活。同时,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未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未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验收或备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综上,群众反映洪门酒吧噪声扰民问题情况基本属实。对于该酒吧噪声污染及相关经营许可手续不完备等问题,雷州市已依法查处。
基本属实一、对洪门酒吧使用低音炮音响播放大音量音乐问题,雷州市城综局责令业主拆除所有包厢的高分贝音响。
二、对洪门酒吧未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验收或备案的问题,雷州市住建局责令该酒吧立即停止营业,尽快申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
三、对洪门酒吧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的问题,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酒吧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四、对洪门酒吧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问题,雷州市文广旅体局责令该酒吧立即停止娱乐经营活动。
目前,洪门酒吧处于停业整顿状态,所有包厢高分贝音响全部拆除完毕。
下一步措施:一、雷州市将持续关注洪门酒吧噪声扰民问题,城综局、新城街道办等单位加强对洪门酒吧的巡查监管工作,每天晚上8点起做好不定时巡查工作。二、雷州市要求市城综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体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要密切跟踪洪门酒吧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情况,如有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处置;要举一反三,对该行业要进行一次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阶段性办结
3X2GD202108310039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覃巴镇那禄村委会魏屋村第七届村干部魏某水、魏某庚、魏某康、魏某柳、魏某水、陈某6人及湛江科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存在非法租赁魏屋村覃秦岭111亩山林,非法变卖泥土,推土毁林约30亩。吴川市生态一、关于“覃巴镇那禄村委会魏屋村魏观水等6名村干部及湛江科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非法租赁魏屋村覃陈岭111亩山林”的调查情况。
经查,2017年10月,吴川市覃巴镇那碌村委会魏屋村民小组经村民大会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在覃巴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竞标出让魏屋村覃陈岭111亩山林承包权。2017年11月30日,张某良中标,承包期限12年;2018年2月5日,张某良与魏屋村民小组签订了《承包岭合同》(承包期从2018年2月5日起至2030年2月5日止)。2021年1月1日,张某良、湛江科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波)、覃巴镇那碌村委会魏屋村民小组三方签订了《果场岭地转包协议》(转包期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30年2月5日止)。
综上,群众信访反映的覃巴镇那禄村委会魏屋村魏观水等6名村干部及湛江科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非法租赁魏屋村覃陈岭111亩山林的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湛江科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非法变卖泥土,推土毁林约30亩”的调查情况。
经查,2021年3月5日,湛江科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工人砍伐魏屋村覃陈岭林木。经覃巴镇政府现场调查和了解,该公司计划将承包的覃陈岭改造成果场,因此雇请工人砍伐林木,并租用推土机平整岭地泥土,未发现非法变卖泥土行为。2021年4月28日,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湛江市鼎盛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吴川分公司对被毁林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被伐林木林地面积为3亩,树种为桉树,被伐林498株,平均根茎8厘米,经核查“核树类根径材积表”单株材积0.0109立方米,被采伐林活立木总蓄积量5.4立方米。
综上,群众反映“湛江科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非法变卖泥土,推土毁林约30亩”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的部分为:湛江科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确实存在推土毁林行为。不属实的部分为:根据覃巴镇政府现场调查和了解,未发现湛江科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变卖泥土行为,该公司推土毁林面积经核准为3亩,并非群众反映的约30亩。
对该公司推土毁林行为,吴川市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补种树木。
部分属实对湛江科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存在涉嫌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覃巴镇政府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以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2021年4月28日,湛江科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已对滥伐的树木进行补种,复栽复绿。
2021年9月1日下午,吴川市组织有关部门和覃巴镇政府对覃巴镇魏屋村覃陈岭山林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湛江科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存在推土毁林行为,补种的树苗生长情况良好。覃巴镇政府要求湛江科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加强覃陈岭的林木管理,按照《承包岭合同》的约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下一步措施:吴川市将由覃巴镇政府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今年年底前每周对魏屋村覃陈岭林木复栽复绿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对补种林木培育及生长情况进行监管,防止树苗出现枯死、死苗现象,保证树苗存活率。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对吴川市山林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发生非法变卖泥土、推土毁林或其它违法行为。
已办结
4D2GD202108310054乐怡路20号山海华府小区楼下的华莱士炸鸡店,在油炸过程中产生的烟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开发区大气经查,华莱士炸鸡店注册经营字号为湛江开发区茜诗美食店,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黄某辉,位于乐怡路20号山海华府5栋商住综合楼21号商铺1层16号铺,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营炸鸡、薯条、汉堡包等油炸产品,经营模式主要为客户点餐堂食或外卖。
2021年9月1日下午,湛江经开区城综局、乐华街道办及市场监管局对该店开展现场执法。据该店店长介绍,该店于2021年7月29日完成工商登记,开业不久,营业时间一般为上午九点至次日凌晨两点。现场检查时,该店因设备故障未开始营业,现场无烹饪(油炸)作业情况。经检查确认,该店营业面积约45平方米,其中厨房作业区面积约10平方米,油烟主要来自烹饪(油炸)作业。该店所在的山海华府5栋商住综合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该店油烟通过抽风系统收集并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在店铺门前向店外排放,经营期间排放油烟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群众反映该店在油炸过程中产生的烟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属实。湛江经开区城综局已责令该炸鸡店停业整改。
属实2021年9月1日,湛江经开区城综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并限期1个月内(2021年10月1日前)完成“按规定使用油烟专用烟道”的整改工作。9月1日至9月4日,执法人员多次复查时该店均处于关门停业状态。
下一步措施:一、区城综局将继续跟进该店油烟排放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坚持一日一巡查,加强该店的环境监管。如该店拒不改正,无法加装专用烟道合法合规排放油烟,将联合市场监管和属地街道办等部门依法予以关闭。二、举一反三,区城综局加强巡查监管,对辖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油烟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让群众更为满意。
阶段性办结
5D2GD202108310037王村港镇新梅居委会米楼村国堂新型环保页岩砖厂,生产过程产生大量浓烟,气味刺鼻。私挖泥土烧制红砖,破坏生态。2016年曾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取缔,现在相关职能部门又让它开业了。2018年“回头”看时,国堂新型环保页岩砖厂停工一个多月,督察组离开后,又开始生产。吴川市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吴川市国堂新型环保页岩砖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吴川市百顺环保页岩砖有限公司”。
一、关于“国堂新型环保页岩砖厂在生产过程产生大量浓烟,气味刺鼻”的调查情况
9月2日,吴川市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王村港镇政府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开工生产,生产过程未发现产生浓烟现象,也未闻到刺鼻气味。9月3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吴川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烟囱排放口的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吴环监〔2021〕R044号);经勘察,厂区周边生态环境良好,没有发现树木或农作物等受污染现象。
综上,群众反映“国堂新型环保页岩砖厂在生产过程产生大量浓烟,气味刺鼻”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国堂新型环保页岩砖厂私挖泥土烧制红砖,破坏生态”的调查情况
经吴川市自然资源局调查,未发现该公司在厂区周围采挖泥土,也未发现其在吴川市辖区内违法开采粘土矿。经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该公司生产所需的页岩、城镇污水厂污泥、一般工业污泥和土壤修复废土等原辅材料,全部从外地采购,所生产的产品符合页岩烧结砖产品特性,不符合粘土实心砖(红砖)产品特性。
综上,群众反映“国堂新型环保页岩砖厂私挖泥土烧制红砖,破坏生态”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2016年曾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取缔,现在政府又让他开业。2018年回头看时,国堂新型环保页岩砖厂停工一个多月,督察组离开之后,又开始生产”的调查情况
经查,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吴川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原国堂新型环保页岩砖厂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烟囱排放废气中的烟尘和氮氧化物超标,原吴川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在此期间,吴川市没有对该公司作出关闭或取缔的处罚决定。
2018年6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原吴川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旋转式窑炉的出砖口有少量废气散出,无组织排放;烟囱高度虽已达到15米排放筒高度要求,但高度不足,不利于废气的扩散。为此,原吴川市环境保护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吴环责改〔2018〕112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要求其在15日内对出砖口作密闭处理,对烟囱进行加高。该公司整改完成后,于2018年7月恢复生产,其后一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综上,群众反映“2016年曾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取缔,现在政府又让他开业。2018年回头看时,国堂新型环保页岩砖厂停工一个多月,督察组离开之后,又开始生产”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吴川市要求该公司务必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管理规范。
下一步措施:一、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和王村港镇人民政府今年年底前每月定期巡查一次,严防百顺公司出现私挖泥土或其它违法行为,监督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活动。二、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加大监管力度,指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三、王村港镇政府牵头妥善处理厂群矛盾,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防止矛盾升级恶化。四、该公司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废气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并与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联网。
已办结
6D2GD202108310051湛江市开发区海滨大道中路128号万达海公馆13栋楼下有一家名为“一间烧烤”的店铺,营业时间从晚上6点至凌晨,产生的烧烤油烟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曾向小区物管投诉,但是解决不了,此情况已持续一年多,希望可以彻底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开发区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名为“一间烧烤”店位于湛江开发区海滨大道中128号万达广场13号楼一层11号商铺,注册经营字号为湛江开发区有的劲饮食店,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陈某源,持有《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成立日期为2020年7月7日。餐厅主营木炭烧烤作业,以“微店+外卖”模式为主,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1年9月1日下午,湛江经开区城综局、泉庄街道办及市场监管局对该店开展现场执法。现场检查时,该店未到营业时间,现场无烧烤作业情况。经执法人员检查及经营者陈某源确认,该店营业时间从晚上6点至凌晨,营业面积约20平方米,其中厨房作业面积约10平方米,在烧烤作业时会产生油烟。其所在的万达广场13号楼配套设立了专用烟道,但4层以上专用烟道被台风吹坏,小区物业将第3层的专用烟道封堵,导致“一间烧烤店”油烟无法接入专用烟道。该店经营期间产生的油烟经抽风系统通往店铺门前架空设置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店铺的门前凌空排放,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群众反映“湛江市赤坎区(开发区)海滨大道中路128号万达海公馆13栋楼下有一家名为“一间烧烤”店,营业时间从晚上6点至凌晨,产生的烧烤油烟对小区的居民造成影响。曾经向小区物管投诉,但是解决不了,此情况已持续一年多”情况属实。湛江经开区城综局、市场监管局分别对该烧烤店依法进行查处。
属实2021年9月1日,湛江经开区城综局依法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并限期1个月内(2021年10月1日前)完成“按规定使用油烟专用烟道”的整改工作,并建议经营者协调物业及开发商维修13号楼的专用烟道,将该店排烟道与13号楼专用烟道连通以排放油烟。该店经营者表示接受并当场张贴停业告示。
2021年9月2日,针对该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湛江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向该店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后方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9月1日至9月4日,执法人员多次复查时该店均处于关门停业状态。
下一步措施:一、湛江经开区城综局将继续跟进该店油烟排放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坚持一日一巡查,加强该店的环境监管。如该店拒不改正,无法接入专用烟道合法合规排放油烟,将联合市场监管和属地街道办等部门依法予以关闭。二、湛江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一日一巡查,加强该店的监管,持续跟进该店无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问题整改情况,如发现该店拒不改正将依法进行处罚。三、举一反三,湛江经开区城综局加强巡查监管,对辖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油烟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让群众更为满意。
阶段性办结
7DZGD202108310023市石油公司宿舍租给接风宴做餐饮,油烟影响附近十二小学宿舍的居民,希望烟囱改道。霞山大气经调查核实,位于民享西五路4号的市石油公司宿舍共5层57户,不存在租赁给接风宴进行餐饮经营行为,也未发现其他经营餐饮现象。群众反映“市石油公司宿舍租给接风宴做餐饮,油烟熏到附近的十二小学宿舍居民”的问题不属实。
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市石油公司宿舍对面的市第十二小学宿舍存在开办接送园的情况,据初步调查,市第十二小学宿舍有两栋楼,总共74套房,约共25套房用于开办接送园,涉及14户经营者,其中有10套房用于提供餐饮,期间产生不同程度的油烟,影响附近居民。群众反映有油烟影响附近居民的问题属实。对于宿舍开办接送园和油烟扰民问题,霞山区已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部分属实2021年9月2日上午,霞山区组织有关部门到市第十二小学宿舍逐家逐户开展调查取证,对于市石油公司宿舍对面的市第十二小学宿舍存在无照经营接送园的问题,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14户经营者立即停止违规经营活动,依法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办接送园;向学生提供餐饮的接送园,还要升级改造排烟设备,整改合格后方可依法申请营业执照。
下一步措施:根据新发现市第十二小学宿舍内有开办接送园油烟对附近住户存在扰民影响的情况,霞山区将继续跟踪督促市第十二小学宿舍油烟问题按照要求,对标对表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未能获取相关营业执照的接送园,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给予停业整顿、取缔等处理。
未办结
8X2GD202108310004李某就职于遂溪金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现反映:1、湛江市甘化糖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向厂外排污,造成遂溪县界炮镇海田海滩污染;2、湛江同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及其养殖场受污染,致其公司38亩虾塘中大蟹、澳洲龙虾污染及死亡,直接损失人民币60万元,事发后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交涉无果。遂溪水,海洋经核实,信访人李某诉求问题是其自称甘化糖业糖蜜泄漏污染造成养殖虾池损失未得到赔偿,不是诉同和公司污染金穗公司造成损失的问题;2021年3月10日,湛江甘化糖业有限公司糖蜜泄漏,情况属实;湛江甘化糖业有限公司糖蜜泄漏是否造成遂溪金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虾池损失,因投诉人目前未能提供湛江市甘化糖业有限公司糖蜜泄漏污染遂溪金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虾池的相关证据,污染情况还需进一步核实。现场检查时,两家公司养虾池沿岸河段时值退潮,调查组对虾池进出水口、沿岸滩涂、虾池排水沟等地方进行仔细勘察,两家公司虾池及河岸、沟渠均没有发现死鱼、死虾现象,现场没有发现水污染迹象。部分属实2021年9月2日,遂溪县组织界炮镇政府、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遂溪分局、遂溪县农业农村局、遂溪县信访局、信访人及湛江市甘化糖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信访化解座谈会,会议达成意见:一、鉴于投诉事项发生超过5个月,李某所在遂溪县金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要补充提交虾池污染损失等证明材料;二、湛江市甘化糖业有限公司配合界炮镇政府,继续做好信访诉求问题核实工作;三、界炮镇政府牵头,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配合,继续组织湛江市甘化糖业有限公司与遂溪县金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湛江同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就损失问题,依法调解,妥善处理。
下一步措施:一、提高政治站位,依法推进信访工作。由界炮镇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解决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信访化解工作。二、依法调解,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由界炮镇政府牵头,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配合,继续组织湛江市甘化糖业有限公司与遂溪县金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湛江同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就损失问题,依法调解,妥善处理。三、加强沟通,及时通报事件处理进展情况。界炮镇政府、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等职能部门,加强与信访人、湛江甘化糖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沟通协调,继续做好信访人思想稳控工作,定时听取信访人意见,及时向信访人通报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针对该类问题,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消除隐患,全力配合完成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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