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湛江市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改任务)

时间:2022-04-25 17:26:4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打印】 【字体:

  根据《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湛江市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流程指引>的通知》(湛环督组〔2021〕2号)要求,现将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滞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建立摸查整治清单,2018年年底前要完成40%的整治工作。截至2018年10月中旬,全市摸排“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236家,仅完成整治37家,完成进度15.7%,全省排名靠后。其中赤坎区、麻章区和雷州市摸排数量不足10家,整治工作严重滞后。(省级督察)

  (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湛江供电局,各县(市、区)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

  (三)整改时限:2019年9月底前。

  (四)整改目标:加大排查力度,2019年4月底前补充完善全市散乱污整治清单。加大分类整治力度,确保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散乱污”整治任务。

  (五)整改措施:

  1.明确责任,强化联动。严格落实《湛江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职责组织开展违法企业的排查整治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不符合政策规划企业的排查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未办理环保手续、违法排放污染物企业的排查整治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无工商证件企业的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履行主体责任,负责落实本辖区内的排查整治工作;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城市更新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湛江供电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整治工作,查漏补缺,共同做好“散乱污”排查整治工作。

  2.深入排查,完善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方案”职责分工,督促各县(市、区)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大排查力度,确保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赤坎区、麻章区和雷州市等摸排数量不足10家的继续加大其辖区内“散乱污”工业企业的排查力度,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4月底前补充完善散乱污整治清单。

  3.严格要求,推进整治。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督导,各县(市、区)要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我市已完成全部“散乱污”整治任务,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与部门联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制定印发《湛江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工信、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

  2.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依法分类施治,确保整改到位。我市共有312家“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列入全省整治工作清单。其中,工业企业(场所)301家,非工业企业(场所)11家。经过我市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312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其中关停取缔225家、整合搬迁10家、升级改造77家。我市持续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对“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开展“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治成果,有效防止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三、评估结论

  本项任务已完成整改目标,并针对目标落实相应整改措施,达到销号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内径向我办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收件人: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市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98621

  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