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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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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跨界河流污染治理整改任务)

时间:2021-03-29 18:07:38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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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湛江市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流程指引>的通知》(湛环督组〔2021〕2号)要求,现将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六项整改任务“跨界河流污染治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六、污染治理工作统筹不够,一些跨界河流治理存在“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不协调问题。

  (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四)整改目标:加强跨界河流治理统筹协调,形成全流域系统治水、协作共治机制,有效解决“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不协调问题。

  (五)整改措施:

  1.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按照“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统一标准、一体推进”理念,建设重点流域整治“挂图作战”系统,统筹协调河流治理工作。

  2.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压实工作责任,按期完成年度重点目标和任务。由市水务局牵头,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河长制”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形成政府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我市加强跨界河流治理统筹协调,形成全流域系统治水、协作共治机制,有效解决“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不协调问题。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建立协同治水机制。一是分别与茂名市、广西玉林市签订《湛江茂名两市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治合作框架协议》和《湛江玉林两市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治合作框架协议》,并定期召联席会议,强化联合监测、联合预警、联合执法、联合应急,全面推进小东江、九洲江等流域全流域系统治水。

  2.实施挂图作战。制定了《湛江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挂图作战系统规划研究》,采取清单式管理对重点流域水质、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进度等情况汇编成图,基本形成了以“挂图作战”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实施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3.强化区域协作。一是严格落实《粤桂两省区九洲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湛茂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鹤地水库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和九洲江流域、小东江流域的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强化联合执法,与玉林联合开展打击九洲江鹤地水库库区非法采砂执法行动,有力推动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治。

  4.严格责任落实。一是印发《湛江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暂行)》,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并及时通报。二是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体系,在建立四级河长制、湖长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河湖长+检查长”协作机制、河湖警长制,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印发《湛江市河长湖长数值工作方案》,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述职机制,倒逼河长履职尽责,强化长效机制。

  三、评估结论

  本项任务已完成整改目标,并针对目标落实相应整改措施,达到销号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内径向我办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收件人: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邮政编码: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98621

  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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