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关于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解决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问题整改任务)
根据《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湛江市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流程指引>的通知》(湛环督组〔2021〕2号)要求,现将固体废物专项督察反馈第四项整改任务“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解决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问题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四、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明显问题。由于广东省对固体废物管理长期重视不够,污染防治规划频频落空,粤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二期、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东莞虎门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工程等一批规划要求建设的重点项目一拖再拖,无一建成。韶关市的粤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虽已建成,但受所在区域血铅事件影响已停产近4年,加之此类设施容易引发邻避问题,各地政府主动谋划不够,建设积极性不高,很多地方应建未建,正是由于这些问题,导致全省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问题十分突出,全省焚烧类、填埋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分别高达15万吨/年和10万吨/年。
(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提升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优化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结构。2020年底,全市新增危险废物年处理处置能力6万吨,新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种类15类,基本满足本地钢铁、石化等主导产业需求(全市危险废物本市处理处置率达到80%)。
(五)整改措施:
1.加强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重点项目纳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调度和督导。
2.落实项目建设地方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强化担当意识,综合考虑当地城市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科学论证,优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的选址。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我市加强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将3个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重点项目纳入湛江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截至2020年底新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5个,新增危险废物处理能力26.74万吨/年,新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种类22大类,基本满足我市钢铁、石化等主导产业需求。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加强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建设,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湛江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进固废处置设施建设。2018年10月,我市将3个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重点项目纳入湛江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同时加强项目建设情况调度和督导,全面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2.全力推进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考虑湛江市城市规划建设及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地区危废处理的实际需求,优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选址,积极推动中科炼化等大型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截至2020年年底,我市新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5个,其中包括湛江市鸿达石化有限公司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首期2.5万吨/年、二期4.5万吨/年)、湛江综合利用多循环环保项目(湛江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一期(13.14万吨/年)、湛江市蓝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1.2万吨/年)、中科炼化项目自建危废处理设施项目(约1.4万吨/年)和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煤焦油(危废)综合利用项目。全市累计新增危险废物处理能力26.74万吨/年,新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种类22大类,基本满足我市钢铁、石化等主导产业需求。此外,列入湛江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服务中心项目正在加快建设。
三、评估结论
本项任务已完成整改目标,并针对目标落实相应整改措施,达到销号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内径向我办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收件人: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邮政编码: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98621
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