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江海田国际车城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MA4ULXHL6X
法定代表人
尹少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环罚字〔2025〕3号
违法事实
湛江海田国际车城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未依据法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3.46裁量标准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1.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2-21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环罚字〔2025〕3号(湛江海田国际车城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7z
湛江市高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91440802MABM5AW80Q
余景滨
湛环罚字〔2025〕4号
湛江市高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未依据法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湛环罚字〔2025〕4号(湛江市高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7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