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绿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2MAC1LDNC4K
法定代表人
陈晓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环罚字〔2024〕11号
违法事实
广东绿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造成监测数据失实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24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湛环罚字〔2024〕11号广东绿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