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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湛环罚字〔2024〕3号广东廉航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4-07-16 11:41:56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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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廉航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81MA4URG8DXX

法定代表人

庞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环罚字〔2024〕3号

违法事实

广东廉航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将铝灰渣(二次铝灰)混入生产原料露天堆放的行为违反《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6.1.1的规定,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6.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7-15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环罚字〔2024〕3号(广东廉航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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