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江市建设管桩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194411229H
经营者
刘致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环罚字〔2024〕1号
违法事实
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执法检查工作要求,2023年9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3.4.1裁量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法规〔2022〕3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15.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8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环罚字〔2024〕1号(湛江市建设管桩有限公司).7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