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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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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湛环罚字〔2024〕1号(湛江市建设管桩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9 13:29:07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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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江市建设管桩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194411229H

经营者

刘致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环罚字〔2024〕1号

违法事实

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执法检查工作要求,2023年9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3.4.1裁量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法规〔2022〕3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15.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8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环罚字〔2024〕1号(湛江市建设管桩有限公司).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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