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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廉)环罚字〔2023〕13号)(黄红珍)

时间:2023-10-26 17:47:4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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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黄红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廉)环罚字〔2023〕13号

违法事实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

处罚内容

处罚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3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廉)环罚字〔2023〕13号(黄红珍).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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